新版卫生标准7月1日起将强制实施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老国标相比,在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有哪些具体的改进要求?
目前,我国实施的是1985年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修订后的新标准,其中一项最大的变化就是检测指标从35项增加到了106项。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室副主任张岚的介绍,新标准基本实现了与世卫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水质标准的接轨。“第一是微生物类的指标增加的相对比较多,在1985年的标准里面当时只有两项,现在我们增加到了6项。另外,消毒剂指标有很大的变化,在1985年的时候只是规定了用氯消毒,但是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在饮用水消毒技术上也有了一些更宽领域的应用,所以这次还补充了臭氧消毒、二氧化氯消毒。另外,最大的变化实际上是毒理指标的扩充,1985年的时候,全部的毒理指标无机的是10项,新版标准则扩容到21项。”
张岚表示,“新标准有些指标更加严格,比如说砷、CB铬、铅这些指标更加严格了,这主要是跟20多年的研究发展密切相关的,我们可能意识到这些指标的存在有更深的健康影响,我们需要把它的限值规定得更低,来保证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