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办昨日公布新一期食品安全信息,3种小食品在全市范围内停售。
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发现了这三种不合格食品。一批泡山椒笋尖和糖姜被测出亚硫酸盐超标,实测值比标准值分别超出13倍和近5倍。标称烟台恒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味缘”鱿鱼丝检出了不得检出的甲醛,数值达到51.78mg/kg。据了解,鱿鱼丝加甲醛可使鱿鱼丝表面增白并延长保质期,但食用后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刺激和损害。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记者 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