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保护伞,“私宰点”生意越做越大
吴伟东 汪林丰
根据媒体报道的一私宰点生产死猪肉的消息,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深挖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5月4日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张某、卜某三人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决定逮捕。
据悉,身为光明执法队南片队队长的潘某,一年多来先后收受光明新区私宰点老板钟某的“红包”9000元,充当其保护伞,11次“放虎归山”。
3名执法人员被捕,另有4件4人被立案侦查
今年4月18日、19日,多家媒体报道称,深圳市光明新区一私宰点日产万斤死猪肉,12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深圳市检察院敏锐地意识到里面可能有公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立即搜集新闻线索形成书面汇报,并展开摸查。
4月20日,光明新区纪委将涉案的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张某、卜某三人移送检察机关。经过办案人员突审,案件取得突破。第二天,潘某等三人被深圳市检察院和该市宝安区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根据自侦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规定,经广东省检察院批准,5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对潘某、卜某宣布逮捕;经深圳市检察院批准,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对张某宣布逮捕。
据透露,在查办潘某等人食品监管渎职系列案中,深圳市检察机关又挖出光明执法队的林某等人涉嫌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据此,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私宰点老板自己不吃死猪肉,屠宰后加入福尔马林保鲜
被查获的这个私宰点到底生产了多少死猪肉?又流向了哪里?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钟某的私宰点2008年就已存在,不过以前规模不是太大,2010年随着猪肉价格上涨、私宰猪肉利润增大,私宰点的规模也越做越大。“这个黑窝点私宰的不全是死猪,按钟某本人的说法,还有很多是得了各种病的病猪,以及存在缺陷而长不大、断了腿等的残猪,都是他从附近一带猪场收购来的。屠宰后为了保鲜,钟某还经常加入一些福尔马林等化学用剂。”由于钟某的私宰点越做越大,后来其他一些不法商贩也将病猪、死猪等拉过来屠宰,钟某从中赚个场地费。
据钟某供述,他自己每天私宰病猪、死猪、残猪十几头,而其他不法商贩每天拉过来的病猪、死猪等有二十头左右。据此,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钟某的私宰点能够日产病、死猪肉等七八千斤。
钟某称,私宰点的大部分猪肉都流向了菜市场、小饭馆、工厂饭堂等,“还有一些拉到了深圳周边地区,制成了腊肉向各地销售。”对此,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于钟某的私宰点产量以及猪肉流向,目前仍在进一步核查之中。
“这些猪肉你自己会不会吃!?”办案检察官问钟某。钟某低头回答:“我自己是肯定不会吃的。”
接受小恩小惠,执法人员变身保护伞
据悉,钟某的私宰点多次被人举报,执法人员也先后来检查了11次之多,但其反而越做越大。这其中,潘某、张某、卜某等人“功不可没”。
光明执法队分南片队、北片队两队,潘某作为南片队的队长,统辖南片的五个社区,包括钟某私宰点藏身的东周社区。2011年11月之前,张某为东周社区的执法班长,2011年11月之后卜某轮岗为班长。
钟某说,自2010年私宰点被光明执法队查处后,其开始寻求执法人员的“庇护”,经常请潘某、张某吃个饭或送点礼,过年过节还经常要递个“红包”意思一下,其中仅南片队队长潘某,一年多来便先后收受了钟某9000元。2011年11月,社区的执法班长由张某变为卜某,张某特地向卜某作了交代。之后,卜某每月都会找钟某索取2000元“保护费”。
收了小恩小惠,这些执法人员也很为钟某“卖力”。每次钟某的私宰点被人举报或遇到什么执法检查,他们都会提前“通告”。因此,每次钟某都能将病、死猪肉等及时转移。就这样,钟某的私宰点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检查”,“生意”越做越大。
最离谱的是,今年4月10日,钟某的私宰点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查获,现场查扣24片猪肉(12头猪),并移交给光明执法队人员。按流程,查扣的病、死猪肉等应作无害化处理,但钟某打电话“咨询”潘某,潘某竟然回答:丢进鱼塘喂鱼。于是,钟某提供了自家鱼塘的地址,让执法队将查扣的猪肉丢进去。等执法人员一走,钟某又将这些猪肉捞起来销售。
一念之差,一墙之隔
据了解,张某、卜某都是临时聘用人员,而队长潘某是正式在编的公务员。“潘某涉嫌犯罪让人尤为痛心。80后的他出身于干部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考进深圳的公务员队伍,又很快提了队长(副科级)。在审讯中,我们发现他能言善辩、思维清晰,应该说,其个人能力和素质都是不错的。”办案检察官感慨不已。
潘某供述称,在一次提拔正科的竞争上岗中,他笔试排第一,最后却落选,这使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扭曲。办案检察官说:“一念之差,就是一墙之隔。潘某现在非常悔恨,特别是谈到他一岁多的小孩时,每次都泣不成声。”
在办案检察官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潘某写的悔过书中的一段:“(我)主观上对查处取缔私宰点重视不足,敏感性不够,特别是收受了钟某的小恩小惠后,导致本应该彻底取缔的私宰点,一直没有彻底取缔。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让部分群众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我对此深感内疚和后悔。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我也应该为之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其他的基层执法人员作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