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深圳5月6日电(记者周璇、通讯员汪林丰)针对多家媒体曾连续报道并引起广泛关注的光明“死猪肉”事件,2012年4月2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012年4月21日分别对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等三人,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半个月过去了,目前此案进展如何?该“死猪肉”私宰点为何能“顽强”生存数年并越做越大?执法人员与私宰点老板又存在多少瓜葛?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三名执法人员被逮捕 检方另挖出重要案件线索
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赖仲伟局长告诉记者,反渎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而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历来是深圳反渎系统查办的重点。“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16件16人,其中12件12人是我们深圳反渎系统查办的。”赖仲伟局长介绍说,“2011年5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一条‘食品监管渎职罪’,这对我们反渎系统工作人员而言,打击食品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用四个字形容,就是‘重任在肩’。”
4月18、19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光明私宰点日产万斤死猪肉”的新闻,有过成功查办类似案件经验的反渎局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到里面可能有公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立即搜集新闻线索形成书面汇报,并展开摸查。
4月20日,光明新区纪委将涉案的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张某、卜某等三人移送检察机关,经过检察院办案人员的突审,案件又取得重大突破。第二天,潘某等三人被检察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并被刑拘。
根据自侦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对潘某、卜某宣布逮捕;经深圳市检察院批准,宝安区检察院对张某宣布逮捕。
检方还透露,在查办潘某等人食品监管渎职罪系列案中,另挖出光明执法队林某、张某、谢某等人涉嫌受贿、渎职等重要犯罪线索。经深圳市检察院交办,目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据悉,去年针对媒体报道的光明新区公明海发酱料厂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酱油、醋、料酒等食品的新闻,即是由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为主力,一举查办了光明市场监管人员宋某食品监管渎职罪等5件5人,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检方公布案件细节 私宰点老板称自己也不吃死猪肉
钟某的私宰点到底生产了多少死猪肉?又流向了哪里?这是深圳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也向办案人员进行了求证。
根据钟某本人的供述,其私宰点2008年就已存在,不过当时规模并不大;2010年,随着猪肉价格的上涨、私宰猪肉的利润大增,钟某的私宰点于是也越做越大。“这个黑窝点,私宰的不全是死猪,按钟某本人的说法,还有很多是得了各种病的病猪,有的病得快死了,以及存在缺陷而长不大、断腿等残猪,都是他从附近一带猪场收购来的。屠宰后为了保鲜,钟某还经常加入一些福尔马林等化学用剂。”
办案人员介绍说,由于钟某的私宰窝点规模越做越大,后来其他一些不法商贩也将病猪、死猪等拉过来屠宰,钟某赚个场地费。
那么这个私宰点到底日产多少死猪肉、病猪肉?根据钟某的供述,他自己每天私宰病猪、死猪、残猪大概有十几头;其他不法商贩拉过来的病死猪等,一般每天有十几、二十头左右。那么,按钟某本人的供述,其私宰点日产约七、八千斤病猪、死猪肉。可想而知,从2008年至今,共有多少病猪、死猪肉从这个私宰点流向了普通百姓的餐桌。
目前,钟某对私宰病猪、死猪、残猪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其中大部分都流向了菜市场、小饭馆和工厂饭堂等,“还有一些拉到了深圳周边地区,制成了腊肉向各地销售。”检方表示,对于钟某供述的私宰点的产量以及病死猪肉的具体流向,目前仍在进一步核查之中。
“这么赃乱差的环境,私宰了这么多病猪、死猪、残猪,你还有没有良心!这些猪肉你自己会不会吃?”办案检察官曾怒斥过钟某,钟某低头回答说:“我自己是肯定不会吃。”
施以小恩小惠 执法人员变身“保护伞”
据了解,钟某的私宰点曾多次被人举报,执法人员也先后来检查过十一次之多,但该私宰点却能“顽强”地越做越大,这其中,身为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执法人员的潘某、张某和卜某,可谓“功不可没”。
光明执法队分南片队、北片队两队,潘某作为南片队队长,统辖南片五个社区,包括钟某私宰点藏身的东周社区。去年11月之前,张某为东周社区的执法班长,11月后轮换由卜某为班长。
据钟某供述,自2010年其私宰点被执法队查处后,他开始寻求执法人员“庇护”,经常请南片队队长潘某、社区班长张某吃个饭、送点礼品,过年过节还经常要递个“红包”意思一下。其中仅队长潘某,一年多来便先后收受钟某“红包”人民币9000元。去年11月,社区执法班长由张某变更为卜某,张某还特地将钟某及其私宰点介绍给卜某,于是身为执法班长的卜某,每月都会来索取2000元的“保护费”。
收到小恩小惠的执法人员,也挺为钟某“卖力”。每次钟某的私宰点被人举报、或遇到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都会提前半小时左右“通知”钟某。执法队的办公地点与钟某的私宰点约有半个小时车程,于是每次钟某都能将病猪、死猪肉等及时转移走。执法队员赶到后,象征性的把烧水的锅砸掉便空手而回。就这样,钟某的私宰点一次又一次躲过了所谓“检查”,顺利地越做越大。
更有甚者,今年4月10日,钟某的私宰点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现场查扣24片猪肉(12头猪),并通知执法队人员到场,移交给执法队人员。按流程,这批查扣的病死猪肉应做无害化处理。钟某打电话问潘这批猪肉怎么处理?潘某答要丢进鱼塘喂鱼,于是钟某赶紧提供了自己鱼塘的地址,让执法队将查扣的猪肉丢进该鱼塘,等执法人员一走,钟某赶紧将丢进鱼塘的病死猪肉捞起来拉走销售。
一念之差 一墙之隔
目前被逮捕的三名执法人员中,张某、卜某都是临聘人员,而队长潘某却是正式在编的公务员。“潘某涉嫌犯罪让人尤为痛心,80后的他出身于内地干部家庭,受过良好教育,大学毕业后顺利考进了深圳公务员队伍,又很快提了队长(副科长),从小到大他一直都是父母眼中的骄傲、亲友羡慕的对象。在审讯中我们也明显感觉到他说话很干练、思维很清晰,应该说,其能力和素质都是不错的。”办案检察官谈及此很有感慨,“这样的一个年轻干部,却没有好好把握自己,法律意识不强,因小恩小惠不认真履行查处职能,造成这个私宰点长期存在,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他本人也触碰了渎职犯罪底线而进了看守所,让人确实觉得既可气又可惜。”
办案检察官还告诉记者,潘某曾供述在一次提拔正科的竞争上岗中,笔试排第一的他却最后落选,这使他的人生观发生扭曲。“一念之差,就是一墙之隔,现在身陷囹圄自然也是非常悔恨,特别是谈及他一岁多的小孩时,潘某每次都泣不成声。”
在办案检察官的办公室,记者看到潘某写的《悔过书》中的一段:“(我)主观上对查处取缔私宰点重视不足,敏感性不够,特别是收受了钟某的小恩小惠后,导致本应该彻底取缔的私宰点,一直没有彻底取缔。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让部分群众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我对此深感内疚和后悔。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我也应该为之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其他的基层执法人员做出警示。”
在采访中,记者也感受到,其实公务员也面临着很多压力,除了工作压力之外,还有职业出路的压力。尤其是年轻公务员分不到房子的,生活上又面临着高房价高物价等压力,一旦被不良风气所侵蚀、不法商贩所诱使,则容易发生价值观的蜕变,一念之差而滑向犯罪的边缘,不仅会害了群众,也会害了自己及家人。承办检察官呼吁,“营造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大环境非常重要,特别是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存在收受个小‘红包’替人消灾的风气,必须从根本上予以扭转并杜绝。另外,对公务员面临的问题也应予以正视和引导,毕竟,我们都希望看到的是一支廉洁上进、群众受益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