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274万余元购奔驰S600,又花了5万多元上了保险,但却没料到因车辆识别号(VIN码)有误,这辆大奔无法上牌。昨天记者获悉,购车方起诉后,市一中院判决汽车销售方退还全额购车款,同时赔偿购车方损失50万元。
据河北渊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渊浩公司)称,2008年8月,公司花274万余元,从北京汽车工业供销公司(下称供销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S600。同年年底,在当地车管部门上牌时被告知,该车VIN码有误,不符合相关标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渊浩公司认为,供销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车辆,这一行为构成欺诈。因此起诉要求解除购销合同,还应赔偿其经济损失200万元。供销公司则认为,该车是进口商品,通过国家海关商检,已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取得了“商检单”和“关单”,属合法进口的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应能正常办理登记手续。不能上牌,并非销售方造成。
一审法院审理后查明,车辆管理部门以该车VIN码有误,不符合《车辆识别代号》国家强制标准为由予以退办,造成该车至今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法院指出,供销公司所售汽车无法正常上路行驶,因此对方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供销公司将VIN码有误、不符合《车辆识别代号》国家强制标准的车辆出售,已构成违约,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除赔偿274.5万元的购车款以及5万余元的保险费,同时支付利息等损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