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5月4日电(记者 黄安琪)网购瓶盖、瓶贴、散装酒等材料,何舟青等四人在脏乱的车库中“旧瓶装新酒”,批量“生产”了大量知名品牌的“假洋酒”并流入市场。5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何舟青等四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一审判决,四人分别获刑,被告人何舟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3万元。
2010年1月,致富心切的何舟青通过网购备齐了制作假洋酒的封口机、压盖机、瓶盖、瓶贴、散装酒等“原材料”,并在网络卖家的电话指导下成功制作出第一瓶假洋酒。随后,何舟青便开始招募人员批量生产。
何舟青首先找的帮手是魏铁军,两人共同制造、运输和销售假洋酒。随着“业务量”的增长,两人忙不过来,2011年春节过后,魏铁军介绍陈思佳帮忙送货,后又找了谢来兔帮忙灌装假洋酒。
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何舟青等还印了名片,到一些农贸市场和郊区发放,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涉及包括人头马XO、金牌马爹利、皇家礼炮等耳熟能详的10个洋酒品牌。
根据国际洋酒协会提供的线索,2011年10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会同浦东新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对何舟青租住的房子进行联合检查,当场查获各类品牌的洋酒223瓶,同时查获各类空酒瓶、封口机、压盖机等制酒工具,何舟青等四人被当场抓获。
据何舟青交代,案发前已经销售了200多箱假酒,平均每箱售价350元,利润约150元。
经鉴定,被查获的酒中有222瓶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假洋酒,价值4.3万余元。而上海市酒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查扣的尊尼获加黑牌威士忌抽检后出具的结论为,送检样品不合格。
法院认为,何舟青等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因此一审判处被告人何舟青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3万元,判处被告人魏铁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1万元,分别判处陈思佳、谢来兔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
据悉,5月3日,上海法院共对8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