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国家药监局公布药用明胶和胶囊抽验结果。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产品批次随机抽样的原则,对18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抽验了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对117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抽验了941批药用胶囊,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不合格率为7.9%。
■责成地方药监局召回销毁
15家铬超标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分布在浙江9家、河南2家、四川2家、重庆2家。国家药监局已责成相关省局对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监督企业立即召回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在监控下销毁,坚决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按照法定程序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述企业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药监局负责人强调,对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的,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要求药企上网公示胶囊来源
药监局表示,铬超标问题暴露出这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也暴露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
药监局要求所有药企,全面查找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严格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用胶囊必须从药用明胶生产企业采购原料,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必须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坚决防止工业明胶流入药用胶囊生产环节,坚决防止不合格胶囊进入药品生产环节。所有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示明胶和胶囊来源。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狠抓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加大药用明胶和胶囊监督检查和样品抽验频次,切实把好关、看住门。同时,对问题产品要抓紧调查流向并依法处置。
■月底前上市胶囊将限期验铬
为了严管胶囊药品,药监局昨日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
药企4月30日前生产并上市销售的胶囊剂药品,要限期进行铬限量检验,并向社会公告检验结果。发现铬超标药品,企业要主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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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药品流通行业
配合做好铬超标胶囊查处
本报讯 (记者 陈筱红)记者昨天从商务部获悉,针对近日新闻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商务部印发了《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商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等相关工作,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按规定处理涉案药品。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向行业通报工作进展;组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胶囊剂药品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不合格药品下架等要求;引导药品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保障百姓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截至目前,各地零售药店执行下架等要求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