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条信息,这是26岁曾志卖的货
连日来,公安部组织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集中行动。在此次行动中,长沙警方共抓获“中国资源部”的7名犯罪嫌疑人。据长沙市公安局介绍,这是一个专门从事数据倒卖的团伙,长期在网上以“中国资源部”、“移动数据专家”、“中国咨询”等网名,贩卖公务、公民、各运营商的用户机主资料等各种信息。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4月20日中午,长沙市雨花区他城B座一出租房,连续蹲点20多天的便衣警察敲门而入,将房内的3名正在网上进行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查扣多台作案电脑。电脑中存储有数百G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涉及湖南、北京、福建等全国几乎所有省份,信息内容门类众多,从姓名、电话、住址、房产、车辆到手机通话详单、乘坐航班记录。据民警初步估计,该团伙搜集的信息量至少在1.5亿条以上。几乎在警方敲门抓获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另一支抓捕队伍来到长沙市区内的一家宾馆,将正在熟睡的曾志(化名)抓获,曾志是“中国资源部”的核心成员。
两千元买来30G数据
曾志今年26岁,去年,他开始将贩卖个人信息数据当做一门生意。此前,他曾在江西的一家电信公司工作,今年2月,和老乡从江西宜春转至长沙。
有一次,一个广东网友给曾志留言说:“你要查任何一个号码,我都能查到。”曾志不信,随后,广东网友给他发送电脑的“远程查看”。曾志“当时很惊讶”,在对方的电脑里,各种名目的压缩包格式有数百个,包含各类个人信息资料,有移动数据、有银行的、也有车主的。随后,曾志给广东的网友汇款两千元,不到一周,从广东寄来一个硬盘,容量大约近30G,正是之前在对方远程里看到的个人信息。曾志说,数据包里,仅湖南全省的移动数据有3000万条。
一份“浙江富豪20万电子版”,其中罗列有浙江各地区的富豪姓名、手机,开宝马车,以及个人资产,和所在地区等信息。其中个人资产一项,多数富豪的个人资产都在3000万以上,其中还有不少是1亿以上。记者随即抽取嘉兴一名王姓老板的电话,经电话证实为其本人,其在当地有几家企业。因为这些富豪开的都是宝马车,曾志怀疑信息从类似宝马车友会的会所里泄露。
高端个人信息受青睐
找需要发短信的商家,谈成项目后,价格一般是每条三四分,然后他们再找群发商,赚取差价,每条能赚0.5分。高端的个人信息比较受青睐。曾志说,大部分数据是花钱购买的。短短几个月,曾志已积累有湖南、江西等六七个省份的几千万条数据。这些信息有移动数据、车主、业主、富豪等各种行业和身份。
利用这些信息,结合短信群发业务,曾志会找需要发短信的商家,大多是一些教育机构、房地产公司等。谈成项目后,价格一般是每条三四分,然后他们再找群发商,赚取差价,每条能赚0.5分。
“一般群发都会在5万条到10万条短信。”曾志说,主要是商业广告客户。但事实上,商业广告开始变味,出现更多诈骗短信,比如发布二手车、枪支等信息。
曾志说,他听说有人生意做得很大,干了一两年,就开上了奔驰。在QQ群里,大家也常会传授他们做生意的技巧。但大家最关心的是“新货”。所谓“新货”,就是刚刚“流”出来的数据,“新货”更受青睐。平时,大家也会进行资源共享。“不过,线上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数据是独家,恨不得别人做不下去。”
“内鬼”是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
“像‘中国资源部’这类倒卖信息的团伙,我们称之为数据平台,是整个犯罪网络的一环。这次行动一共打掉了161个数据平台。”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介绍。他一边说,一边给记者勾画出一个典型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图:泄露信息的源头(大量批发信息)→买卖信息的数据平台(收集、加工信息并卖出)→非法调查组织(购买指定人员信息,用来从事非法调查等)→有需求的客户。同时,数据平台之间也存在大量交易、互通有无,这使得不法分子掌握的信息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还有的不法分子既有数据平台,又从事非法调查。
“我们掌握的大量证据显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大都是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内鬼’。”廖进荣说。在各地挖出的“内鬼”中,有公务员,也有企业职工,有正式员工,也有临时聘用人员,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院、国土、工商、民航等各个行业。中国移动(微博)成都市金堂县福兴镇网点的营销经理向某某,就是被挖出的“内鬼”之一。他承认,自己利用职务之便,私存了大量中国移动用户信息,并提供给倒卖信息的不法分子。
一些犯罪团伙和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和绑架、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然而,许多受害者并不知道的是,这些犯罪所依托的,正是自己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此外,在一些地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等黑恶犯罪合流。各地已侦破的案件中,有的黑恶势力雇佣、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调查业务”,有的非法调查公司直接蜕变为黑恶犯罪组织。
对话人物
储槐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以前对国家、集体的信息和利益保护得多,对个人、私人信息保护少一点。在信息保护上,公和私是不一样的。实际上,文明发展到这个时代,一个国家要以个人为主,重视个人利益的保护。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但是从国家的立法准备来看,还是有些欠缺。在定罪之前,应当有一个行政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刑事立法的前位性法律,而我们没有,以至于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现在都没有个明确定义。
何家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传统上,对上头的、也就是国家的信息保护得更严格一些,查询、复制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个人信息保护往往关注不够,也不排除有些部门管理还是挺严的,比如房产信息,不是想查就可以查的。各种信息都可以买卖,这是非常可怕的,因此必须要严打。但我认为,严惩不如严查,严查不如严防。打击这类犯罪,关键是打“源头”。怎么严防?就是增加获得信息的难度,如果制度更完善,执行更严格,他得到信息就很难,犯罪成本就更高了。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出卖信息处罚要更重一些。
“公务人员非法出售信息应重罚”
个案
婚姻维权调查公司主营抓奸找小三
“客户让我调查某个人,我就必须有这个人的一些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话记录、车牌号码、乘坐航班记录、宾馆入住记录等等。然后,我分析出这个人的活动轨迹,定位他的位置,跟上几天,就可以掌握他的更多情况。” 某侦探公司老板胡某告诉记者。
“湖南速动商”是一家婚姻维权调查公司,一般就是捉奸和找“小三”。该公司负责人沈某,今年37岁。去年10月,沈某办理虚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登记证,成立湖南速动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并使用虚假身份证,化名游某。
4月20日,警方在该公司查缴了各种跟踪、定位、录音等设备。该公司的收费标准显示,“婚姻维权调查”收费是每天1200元,注释是“全天候跟踪,影像取证”,工作周期是3天起;“情感危机挽救”收费是2万-6万之间,注释是“分离第三者,婚姻心理辅导等”,工作周期是30天-90天;“商业情报搜集”收费是1.5万起,工作结果是“资产、信用、核心资料、高层信息等相关资料”。据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朱燕军介绍,收费标准上写的内容和做法,多数都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据调查,该公司从开业至今,共获利几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