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自燃后,多次与厂方和经销商交涉无果,还被警告如果再“骚扰”将被起诉。这是北京的华晨中华骏捷车主的亲身经历。据了解,这位骏捷车主的遭遇并非个例。
据笔者对媒体公开报道的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华晨中华骏捷共发生7起自燃事故。这7起事故中,最近的一起发生在本月4日:郝先生于2011年5月23日购买了一辆中华骏捷轿车,使用还不到一年,就于2012年4月4日凌晨发生自燃,直接导致车辆报废。
后来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自燃报告,认定火灾原因系引擎盖内故障引燃轿车车头的可燃物。郝先生以此为依据,多次与4S店和厂家交涉,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最终失去耐性的郝先生选择极端维权,将车子拉到4S店门口进行抗议。
除了郝先生,其他发生自燃事故骏捷的车主也都在维权过程中受到了4S店和厂家的漠视,即使处于保修期内的车辆,也均已“不是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付,或建议车主起诉并提请权威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
4S店和厂家这些行为无疑是推脱责任和提高车主的维权门槛。这与华晨所标榜的“一路有我,华晨汽车”服务显然是格格不入。
耐人寻味的是,华晨公司官网上显示,华晨中华骏捷“整车安全性能通过严苛的测试,以欧洲五星级安全标准为设计目标,全方位主动被动安全装备是骏捷成为当之无愧的‘安全之王’”。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