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对160个试点区县的中小学生,每人每天给予3元钱伙食补助,云南省共有35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因此受益。
2012年4月9日中午,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这个有665名学生的村镇中心小学,其中300多名学生,在吃了由学校食堂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腹痛、发高烧等症状,随后全部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
镇雄县:
营养餐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云南
学生吃营养餐不适事件发生后,记者专程赶到云南镇雄县人民医院。截至4月14日,留在医院治疗的还有22名学生。记者看到,医护人员生正在给留院观察的学生检查身体,一些症状好转的学生已能在病房里活动,个别病情严重的学生仍躺在床上输液。这起事件发生后,镇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塘房镇中心校校长郎为邺、塘房镇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塘房中心学校分管营养餐工作的副校长成卓、联系顶拉小学的副校长吴学常、顶拉小学营养餐管理员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申庆志、塘房镇分管副镇长汪武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教育系统将此事件通报全县,加强学校营养餐等相关工作的监管力度。
云南镇雄县教育局党委书记赵泽忠说:“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据我所知还没有最后的结论。我们主要是尽最大努力建立相应的制度。比如说我们现在紧急研究,在采购当中如何加强制约,如何在各个环节加强监督,这些内容我们正在进一步具体的完善当中。”
学生:
不吃要被罚款10元
记者来到了这起事件的发生地,顶拉小学附近的村镇。听说有记者来了解营养午餐的情况,一些家长带着自己的孩子从两三公里远的地方赶了过来。
孩子们说:“吃了米饭、豌豆、小瓜、葵瓜,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不吃不行,要被罚款,老师说不吃,一次要罚10元。”
从孩子们七嘴八舌的回答中,记者大致了解到当天中午的主食是米饭,菜包括豌豆、冬瓜和豆芽。孩子们印象最深的是,豌豆很多发黑,吃起来很涩,闻起来发臭,很难下咽,但由于学校规定不吃完饭菜就要罚款10元,所以大多数孩子都坚持吃下去了。午餐过后不久,300多名学生先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老师和家长也陆续赶到学校和医院。
营养餐管理员:
学生头晕是不适应食物
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生食堂已经停止使用,正在整改。负责顶拉小学营养餐的管理员潘武菊说:“豌豆是头一天晚上泡了温水,第二天早上用高压锅压的,压熟了之后,再拌肉沫炒。”
记者问:“学生说有点臭,另外,没有煮熟的感觉。”潘武菊说:“那个我也不清楚,总之来说一言难尽。”记者说:“但是学生吃了以后,好多都发生头晕,腹痛。”潘武菊说:“可能有一部分原因是身体的素质,对食物的适应程度,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很少吃豌豆,以前吃芹菜,学生都不适应,所以我跟老板反映,我们的学生不喜欢吃那些东西。”
根据县委县政府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导致4月9日学生食用营养餐出现身体不适情况的所有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食品采购运输平均一周2次,没有储存冷库和运输冷藏车,购进的油、豆瓣酱、菜都直接堆放于存放室地上。顶拉小学食堂和运营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该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
原校长:
学校食堂承包给私人
原云南镇雄县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告诉记者:“学校食堂在2012年2月已经承包出去了。承包给私人老板,禟房镇中心学校承包的。”
校长告诉记者,学校食堂是按照上面要求承包出去的,所以连带后面的采购、制作等环节学校并没有权管,学校不知道花多少钱、采购什么样的东西,只管理一个大致数量,也就是每天有多少学生吃、大致多少油、蔬菜、米饭的量就可以了。
云南镇雄县塘房镇中心学校副校长申时旺说,顶拉小学食堂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运营,食堂从业人员14人。食堂由塘房镇中心学校承包给贵州省沿河县荣盛餐饮设备后勤投资管理中心试运营,投资人曾桃芳,实际经营者是肖鹏。
肖鹏自称是曾桃芳的儿子。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承包项目没有签订任何安全责任合同,承包商没有任何责、权、利的约束,反倒是得到了一些优惠条件,其中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承包商还可以在学校开小卖部挣钱等。
目前,云南省正在积极调查事件原因,相关责任人也已经被控制。
正面例子:
汤郎箐小学营养餐账目公开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每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账目要公开公示,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应当成为学生营养午餐的基本制度和政府部门监管的重要依据。记者在云南最早开展学生营养午餐的禄劝县汤郎箐小学看到,他们每天的账目都公开在墙上,一日三餐吃什么,菜谱、大米、肉、蔬菜、油盐等买了多少斤、价格多少,平均在每名学生头上多少钱等,一目了然。
■文并图/央视
《经济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