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水元 消费者周先生在一车行买了一辆“依莱达”牌电力自行车,然而,半年不到却出现三处故障,第三次维修时,周先生提出换货要求,但被销售商家和生产厂家拒绝。记者前天现场采访后,销售商家和生产厂家表示,要择日再与消费者沟通解决。
新买的依莱达电力自行车
骑了不久即换电瓶
去年11月11日,周先生到了红棉路武威路路口一车行,车行销售人员给他推荐了一款型号为TDR272Z,电瓶为48伏的依莱达牌电力自行车,说这款电力自行车充满电后,可以行驶50-60公里,价格为215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以2100元成交。
周先生说,他买下该车后,骑行总里程达到100公里左右时,便发现了“电瓶电压上不来”的情况,一次过武宁路桥上坡时,车子爬不上坡,不得不下车推行。事后,他便找到生产商家,对方说“电瓶电压上不来”系气温低所致,生产商家表示愿意在周先生再贴几百元的情况下给他更换一个好一点的电瓶。“我买的是整车,为什么还要我再贴几百元钱?”周先生没有同意。
今年1月6日,销售商家听说周先生所述情况后,免费给他更换了一个“海宝电瓶”,由于新换上去的电瓶影响了座垫,又免费更换了一个新座垫。就在更换这些部件时,周先生又发现这辆电力自行车的减振装置出现了故障,遂要求商家也给予更换。商家同意更换,并表示将再电话通知周先生更换减振装置的时间。
换完电瓶修减振
修完减振电瓶又坏
周先生等着商家给他更换减振装置的电话通知,但一连等了两个月也没有等到。期间,他有一次骑着该电力自行车出行时险些发生意外。两个月后,周先生主动来到销售车行要求更换减振装置,商家提供了相应服务。
然而,就在更换减振装置后,周先生又发现,原来更换的海宝电瓶又出现了“鼓包”现象,“这辆电力自行车怎么这么差,换了电瓶,减振装置又坏了,减振装置换好了,换上去的电瓶又‘鼓包’了。”周先生认为,这是两次维修后的第三次维修,按国家“三包”规定,应该换车。这种要求被商家拒绝后,他又提出补差价换依莱达更好配置或其他牌子的车,同样被商家拒绝。对方只同意给他更换电瓶。
周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依莱达电动力三包期限与范围》上明确,“整车包修一年”,电池(即电瓶)“包用一年,6个月内换新电池,7至12个月换服务电池”。不过,维修记录表格里只有1月6日更换海宝电池这一条。周先生说,关于减振装置的维修记录,他要求商家填写,但对方坚持不愿意填写。
商家称故障系人为不能换
厂家称三次故障非同一部位
前日,记者在车行现场看到,周先生送过去的电力自行车减振装置已修好。指着前轮边的一段光亮轴承,周先生说,那是新近更换上去的。车上放置电瓶的位置仍是空的,销售商家有关负责人李先生承认,周先生那辆电力自行车电瓶“鼓包”现象是在已更换过一次电瓶、修过一次减振装置后的再一次故障,不过,这次故障是因周先生将充电器放在电力自行车上振坏,然后用振坏的充电器充电所致,系周先生人为所致,不在“三包”范围,不能按国家三包规定给予换货,但愿意更换一个新电瓶,外加补贴200元。
周先生则表示,这辆电力自行车的充电器一般被他放在家里,并没有放在车上,谈不上“振坏”。依莱达电力自行车生产厂家有关销售人员薛先生则表示,虽然公司不生产海宝电瓶,但海宝电瓶是公司指定配置的电瓶,即使因充电器原因将电瓶充得“鼓包”,消费者也无需承担责任。不过,薛先生同时表示,由于周先生这辆电力自行车三次故障非同一部位,不能按有关规定给予换货。
薛先生和李先生均表示,要择日再与周先生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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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包”规定应换
记者查询发现,自行车列入了国家三包规定的商品目录中,“三包”规定第十一条明确:“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并没有提及“修理两次”的故障部位为同一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