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快递行业的兴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烦恼。
消费者王先生:我们通过快递公司发了一件货,就是酒水,韩国进口的酒,大概价值5、6百块钱,加上快递费100多块钱,一共6、7百块钱。
他们收了我的货之后在运输中间酒破损了,然后就给我就地销毁了,给我的解释是国家规定是不能运的。但是当时他收了我的货,应该就是同意运这个东西的意思,所以我认为这样处理是不公平的。我交给你运费了,你同意运我的东西,运输过程中造成了破损,为什么不付?现在国家法律也没有相关的规定,我觉得对于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接到消费者的电话后,记者联系了承接这次业务的cces快递郑州区的张经理。
记者:您这边比如说在客户托你们快递酒的时候如果酒破碎了,你们会怎么处理?按照规定。
张经理:按规定酒类的是不能发的。
记者:但是你们的业务员已经接了这个东西而且收了快递费,那像这样的情况你们一般会怎么处理?
张经理:一般是不能收,但是像不超过多少度的酒一般情况下在正常情况下不易燃的酒,也可以发,但是需提供完好的包装,不能破碎、不能易漏。如果在运送的过程当中酒出现了破损,要是保价的情况下照价赔偿,如果他没有保价,快递这块也有个规定,按发货地的三倍赔偿你。如果业务员收10块钱的快递费时候,那么就赔偿他30块钱。这是是邮政管理法规定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从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角度理解,我们是在2003年开始开展这项工作,全称叫做点评格式条款中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慢慢的就被俗称为"霸王条款",不管叫什么,就是指的是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霸王条款"其实是消费者带有一个个人情绪化的一种说法,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那么像这样的情况之下,这种"霸王条款"到底应该怎样去更好的界定它?
武高汉:"霸王条款"是个俗称,它的内涵是什么?就是格式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快递业现在拒绝快递酒类,按照有关的规定酒类不属于违禁品,违禁品是可以拒绝托运的。
现在快递公司以自己的利益为重,拒绝了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实际上是扩张了快递公司的权利,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这个合同具有明显的"霸王合同"的色彩,或者我们用比较官方的语言说它是格式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涉嫌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涉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