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呼吁出台网络交易专门法律 建立消费者赔付基金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网购一件270元的衣服,下单之后卡上却被刷去810元;网购的花瓶打开包裹变成了一堆碎片;网购了一套化妆品之后,就不断有各种化妆品广告和电话短信频繁骚扰……中消协今天上午发布的网络消费安全研究报告指出,目前网络消费在货款支付、配送、个人信息等方面都存在安全“失守”现象。
中消协及各地消协为此建议,构建网上欺诈防护体系,设立第三方网络消费保障金制度,同时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对于未经资格认证和市场准入的个人或公司在网络上发布销售信息的,可由网络运营部门进行设限,设置自动退出系统,及时将信息删除。
网购处处有“陷阱”
中消协的研究报告指出,全国多地省市消协调查发现,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屡屡遭遇“安全陷阱”。
一些经营者借助非实拍图片、虚构的交易记录或交易评价,让原本平常甚至劣质的产品,在“被包装”之后“粉墨登场”,消费者得到的商品却是残次品、仿真货、二手货。
黑客通过木马病毒程序或钓鱼网站等形式进行欺诈,假冒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客服,套取消费者账号、密码,将资金转移。一些网站还会要求消费者进行会员注册,获取其兴趣爱好、经济状况、购物习惯等更详细的资料。
评价搜索也是玄机重重。消费者常常会通过店铺或商品的历史评价搜索,以帮助自己作出选择决策。但有的搜索引擎公司通过收取费用,屏蔽不利言论,更改排名情况、令一些网站、网商“信用”提升。一些平台内部员工在卖家交费后,就能帮助其换取流量输入或者更改店铺评价,修改中、差评等。
建议构建网上欺诈防护体系
中消协及各地消协建议,尽快出台关于网络交易的专门法律,就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信用评价、电子支付、网络二手交易、冷静期制度、隐私权保护、投诉处理机制、电子证据、举证责任、诉讼管辖、诉讼主体、诉讼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措施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表示,针对目前消费者网购的现状,应构建一个网上欺诈防护体系。加强全行业联合防控,由监管部门、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浏览器厂商、安全厂商、商户等共同组建安全支付联盟,覆盖整个支付产业链,通过安全信息共享及安全技术合作,在各个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用户账户及资金安全。同时加快实施企业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级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向消费者提供信用评价信息。
应建立消费者赔付基金
针对消费者网上消费投诉有时找不到经营主体的问题,中消协提出,对于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者,建议不论法人、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都要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其姓名、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和营业执照信息。对于未经资格认证和市场准入的个人或公司在网络上发布销售信息的,可由网络运营部门进行设限,及时删除信息。
为使消费者放心消费,还应该设立一个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网络消费保障金制度。规定网络商家或网站建立消费者赔付基金,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使网商更加关注商品和服务质量,增加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感、获赔保障感。
同时,建立物流配送评价体系,根据快递公司的投寄量、客户投诉量、准确及时送达率等情况,对快递公司进行综合评定并向社会公布。引入快递责任保险制度,将行业准入、退出与出险率相挂钩,促进快递企业的规范发展,保障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透露,目前已开始研究在快递行业试行质量保障金制度,如果确认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由协会先行向消费者支付赔偿金。快递员出现偷盗行为,5年内不能从事快递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