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滨江东路一个洋货店里买来的进口牛奶(右),盒上没有中文标签,而在吉之岛购买了一盒一模一样的同品牌牛奶上就贴有中文标签。
在淘宝网站上随便可以搜到自称卖原装港货、洋货的商店。沐浴液、洗发水、奶粉、药品等街坊最爱,但普遍存在无证卖药、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等问题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邹捷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郭柯堂
从“拖粉”到“打酱油”,广州街坊去香港扫货的范围越来越广。香港的食品和日用品在不少内地居民看来,不但价格有优惠,产品质量更是安全可靠不少。正是看到了这样的“商机”,选择在住宅密集的街道或商业旺地开一家“港货店”、“洋货店”的人越来越多,加盟连锁、特许经营的模式更是颇为流行,但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些货品的来源有不少是“鱼龙混杂”。
“舶来品”
受街坊欢迎
记者在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走访时发现,不少住宅区密集的路段上,“港货便利店”、“洋货栈”悄然增多。与此前就已经流行的进口食品小店不同,这些港货店、洋货店更加像一个微型超市,货架上有不少港版日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水、纸巾、牙膏、漱口水,西班牙胡椒粉、日本进口寿司醋等进口调料也不在少数。除此之外,各种婴幼儿食品、药品、保健品,也是这些港货店、洋货店里的热销产品。
在环市路附近一片住宅区楼下的一家港货店,记者看到,这里的门面虽然很小,但“五脏俱全”,“你看这个纸巾比超市便宜不少”,店员拿着一袋某知名牌子纸巾告诉记者,同样的包装和数量,在广州的超市要贵出10多元,“好多住在附近的人都过来这里买”。除此之外,港版的多芬、海飞丝、黑人等日化产品也相当热销。店员说,不少广州师奶去香港都喜欢拖着大箱子,买成箱的沐浴液、洗发水回来,“不过自己去买多累,到我们店里买也贵不了多少”。她称,小店里的产品都是自己去香港买回来的,赚的主要是汇率差。
住在林乐路的朱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去天河南一路的一家港货店买各种日用产品,“平时吃的伊面,孩子用的一些膏药,还有家里用的洗发水都是去那买,价格普遍比在香港买贵10%吧”。
记者调查
问题1
不少港货店无药品销售许可证
记者在六运二街发现一家小店在卖服装同时兼售港货,架子上摆满了一些香港生产的药油膏贴、肠胃调理、调经补血的药品及保健品,粗略算了一下有30多种。不过记者转了一圈,没有看到药品零售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证照。此外,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不少网上的“港货店”规模完全不输实体店。在一家自称在广州有实体店的网上港货店,在售的产品种类有数百种,其中婴幼儿药品的销量最好,如香港正安堂小儿感冒素、德国向日花牌小儿克疗痰等,在一个月里的销售大多将近100单。这家网店的工作人员称,他们的货源均来自原厂或正规经销商,有大量现货,并非“代购店”,品质相当可靠。但当记者问到他们实体店是否有药品销售许可证照时,对方则模糊地表示,“反正我们质量很可靠”。
官方说法:无证售港药属实将处罚
“如果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不能卖药的”,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勇胜告诉记者。
据了解,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可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勇胜说,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一定的门槛。而且,经营境外药品必须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和检验后才能在国内销售,不能提供来源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报告的境外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据介绍,实际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注意到港货店无证卖药的问题。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出动了3个小组突击检查了5家销售港货的商店,发现这5家商店均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及在售药品品种有60多种。据了解,仅在天河的两家港货店,工作人员就查获了700多盒(件)香港药品。
问题2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在海珠区滨江东路一小区楼下,一家30~40平方米左右的“洋货栈”里,满满的货架上都是各色进口食品、日化产品。记者随机挑选了几个不同品牌的进口牛奶,这些牛奶“全身”都是英文,并没有相关的中文进口标签。在广州从事食品进出口贸易多年的安小姐告诉记者,没有进口标签的牛奶身份比较“可疑”,“也不能说它就是山寨货,可能是一些水客带进来的”,但现在也出现了不少专门仿造进口货的工厂,没有中文进口标签的进口食品,质量相对而言“不过硬”。
此外,在这家店里的冷柜里,记者发现整排冰冻火腿肉、肉眼、肉排、肉扒的包装袋上都是外文。据店员介绍,这些肉类一直冰冻着,并未过期。不过,这些身份显得有点“可疑”的肉类显然不太好卖,店家正在集中对这些原价普遍超过100元的冰冻肉进行5折促销。
官方说法:没有中文标签食品不得进口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工商部门近期将加强对“港货店”等经营主体的检查,如果没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及中文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的,将采取下架、立案查处等措施,控制违法经营进口食品的行为。
问题3
“加盟经营”流行,货源不明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加盟经营的港货店悄然增多。这些加盟店的“总部”大多称,只要花3万~5万元的加盟费,既可以享用统一的门店设计、门店品牌,还获得稳定的供货货源。多个港货店加盟“总部”表示,他们已经在全国各地有不少成功的加盟商案例,其中一家名为E家优品的称在广州的海珠区、天河区、越秀区有近十家分店。但“总部”发出的港货究竟是否“坚嘢”?多个“总部”都称,他们都是从原产地入货,但具体要到总部“详谈”。
港货销售者:感觉“总部”产品和在香港买的不同
曾在番禺丽江花园经营一家母婴店的林小姐就告诉记者,从2008年左右开始,她在开母婴店的同时就会帮一些邻居代购港货,“比如香港卖的奶粉、药品、保健品等”。后来,她更是将卖港版奶粉作为了主要经营项目之一。近一年来,有不少朋友建议她去加盟一个港货便利店,省得自己整天去香港进货,过于辛苦。“但是去了解了一下之后发现,这些总部卖的产品感觉和我在香港正规商场买的不同”,她说,因此她还是打算自己去香港买产品来“转售”,“来我这买的都是邻里街坊,产品可靠很重要,尤其是小孩子们吃的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