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中新网生活频道今日从广州市质量监督局网站获悉,2011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有源音箱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了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样品,经检验,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其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SJ/T 10406-1993 《声频功率放大器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对标记和使用说明、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机械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元器件(电感器和绕组)、端子、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稳定性、机械危险、电源端骚扰电压 、骚扰功率、谐波电流、增益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总谐波失真、失真限制的输出功率、信噪比(宽带和A计权) 、过载源电动势与额定源电动势之比、串音衰减、增益差、最小源电动势和整机功耗 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防触电结构要求: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危险带电件与可触及件之间未使用双重绝缘,包括危险带电导线与可触及件之间、危险带电件与连接到可触及件的导线之间。为了确保产品的安全结构,标准要求对特定的部件使用双重绝缘,但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方便安装和布线,未有效固定相关导线,导致它们之间未能达到双重绝缘的要求。防触电的结构不符合标准要求,这意味着该产品容易导致漏电或短路,严重危害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2、外接软线: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表现在电源线导体电阻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电源线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一些质量不过关的铜材来生产电源线是造成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中新网生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