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奕周鑫实习记者王梅)近日,罗永浩在微博质疑“方舟子打假基金”,称其5年来未公开账目,59万元的安保费支出疑点重重。昨天,罗永浩前往海淀公安分局、朝阳地税局及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举报。
昨天上午10点,罗永浩前往海淀公安分局经济案件接待室举报“方舟子打假基金”。罗永浩说,他曾给该打假基金捐款1000元,此后还给安保基金匿名捐款1000元。因方舟子及相关人员并未公布账目明细,罗永浩以此质疑“打假基金”涉嫌欺诈。
随后,罗永浩前往朝阳地税局,举报该打假基金涉嫌偷税漏税。他认为,打假基金以个人名义募捐,且未申请为基金,“如果作为资金应该纳税”。地税局案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发给罗永浩一张收件回执存根,称90天内会给予调查结果。
罗永浩质疑,方舟子没有资质就发动募捐,不符合相关规定。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法规仅适用违规操作的注册机构和冒用机构名义的个人,方舟子一事不属其管辖范围。
方舟子称其不认可“基金”的说法。他昨天发微博称,他未参与打假资金的管理、运营,没有从资金拿过一分钱,他没有因为任何事情向该资金报销过,“打假资金”主要用于为肖氏手术受害者维权。方舟子的诉讼费用由在美国的一个基金会支付,所以有几年时间,“打假资金”没有支出。
海淀警方证实,昨天上午接到罗姓男子报案,称被他人诈骗,目前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朝阳地税局外宣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文件,不能将案件具体细节透露给无关人员。
>>律师说法
募集资金应公开透明
朝阳区律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雪莉律师认为,基金是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受相关条例规范制约。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在通告中强调了设立资金的用途,并强调待条件具备时,将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张雪莉认为,如果机构或个人以募集善款为名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却并未用于公开募集资金的目的,有可能涉嫌诈骗,“该项资金募集时宣传中表示用于安保和打假,也表示将申请设立基金,因此这项资金更应当符合公开、透明的原则,更应该公开账目明细,证明这项资金确实用于安保和打假,解除捐赠者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