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郑州店是家乐福商标使用者
实为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所开
【进展】
家乐福多家店曾违法销售
被央视曝光的家乐福花园店是2008年底开业的。目前,家乐福在河南比较有名的店面有几家,分别是花园店、金水店、北环店等。
昨日下午,郑州一消费者向本报披露家乐福郑州多家店以前就曾有违法销售食品的事实。
记者发现,多家店确实有过违法:
“郑工商金水处字(2009)1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花园店因销售过保质期的恒慧牌德州扒鸡,被罚款3000元。
“郑工商金水处字(2010)12019号”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家乐福金水店因销售华龙牌红烧排骨面超出保质期,被罚款2000元;因销售过期的枣糕被罚款5000元;因销售过期的雨润麻辣肘花、百吉福原味芝士片等,被处罚3000元。
“郑工商金水处字(2010)12022号”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家乐福北环店因销售超出保质期的友加牌金钩豆瓣酱,被罚款10000元。
…………
而全国多家家乐福也存在欺诈问题。
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元,经查实际售价每套119元。
在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案件中,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时尚衣架,价签标价每排9.9元,实际结算价每排20.5元。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销售意邦多功能清洁巾,价签标价每件16.9元,实际结算价格为每件18.8元。
2011年初,国家发改委宣布,家乐福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新发现】
郑州市家乐福门店开始“变脸”
在家乐福屡屡挑战消费者的同时,家乐福“变脸门”也浮出水面。
有消费者举报,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企业登记事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而以国际零售巨头——“家乐福”之名从事经营,涉嫌商业欺诈。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接到举报后十分重视,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责令其改正。目前,家乐福金水店在入口处挂上了“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金水店”牌匾,购物小票上的“欢迎光临家乐福郑州金水店”,变成现在的“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金水店”。郑州其他以“家乐福”为名的购物小票,都变成了“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店”。
据了解,河南的家乐福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北环店、花园店、金水店以及洛阳新都汇店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朱勤,工商部门实收注册资本均为0.0(万元)。据了解,家乐福同意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开的店面使用家乐福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显然,家乐福出现的种种问题,不应由家乐福一家负责,使用商标人也应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消费者称:伤不起
记者昨日在家乐福花园店采访,不少消费者表达了他们的不满。
一名消费者说:你搞价格欺诈等于自绝于消费者啊,国际零售巨头怎么能用这样的小儿科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呢?家乐福这样的大超市有这么大规模的价格欺诈行为,这么搞,还有哪个消费者敢来店里买东西。
一名女士说: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到国际零售巨头旗下的超市购物,是出于对其的信任,然而,家乐福价格欺诈事实证明信任换来的却是欺骗。
一名举报人称:家乐福敢屡屡违法违规销售,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在国外一些地方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企业要受到很重的处罚。我国也应加大处罚力度,发挥法律的惩戒、教育和示范的功能,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