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回应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告诉记者,已经收到了戴胜桥提供的这些信息,因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检等不同部门,因此相关信息已经及时转送职能部门。
针对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递交的第一批侵权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1年10月12日作出回复称,中国商标总局已驳回了“尼诺·费雷(意大利)”(Nino Ferletti Italy)、Bestibelli Milan两个品牌的商标注册申请。至于一些涉案商标使用人在商标使用中自行添加意大利地名的行为,回复称意方可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还有一些宣称其为意大利品牌或意大利企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需由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依法调查后予以认定。
张志成表示,“意大利以及其他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只要符合中国法律规定,都会得到保护。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政府是高度重视的。”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