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去年5月台湾爆出“塑化剂事件”,全台震惊。昨日是国际消费者日,台湾消基会向台湾板桥地方法院递交诉状,共为529名消费者提起团体诉讼,索赔金额高达78.72亿新台币,创下消基会历次为消费者提起团体诉讼的最高索赔金额。
消基会是针对“昱伸”与“宾汉”两业者所涉及的37家公司提出索偿。在去年的塑化剂事件中,先后查出原料供应商“昱伸”、“宾汉”向台湾食品厂家提供塑化剂,受污染的食品从运动饮料扩大到果汁、果酱果浆、水果粉,让消费者健康遭受威胁。
根据台湾的相关法律,当消费者受到损害时,企业经营者应负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可向有故意或过失的企业提出1至3倍惩罚性赔偿金。据了解,台湾“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保护团体对于同一原因导致众多消费者受害时,只要得到20人以上的消费者的委托,可以提出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