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4日电(记者 欧甸丘)临近“3·15”,新华社记者陆续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网购时被诈骗的情况,以骗取货款为目的的网购诈骗已经成为网购投诉的新热点,记者调研发现,网购诈骗分子存在三大骗术,只要消费者采取适当措施,完全可以跳出诈骗陷阱。
“网购”被“虚购”,骗你没商量
消费者邓先生在互联网站www.makaguangwang.com上购买了声称是秘鲁进口的玛卡保健食品三盒,价值596元。到货后,邓先生立即致电玛卡官方咨询,被告知是假冒产品,随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工作人员接报后立即登录被投诉的网站查看,发现被投诉的网站宣传其销售的产品为“秘鲁国家级滋补圣品”。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网站首页还登载一篇“打假声明”:最近有消费者反映在某些网站购买的拉摩力拉玛卡片,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经药物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
广州市工商局针对该网站的进一步调查显示,该网站无ICP备案,由美国服务器接入,无正规商家名称或者地址。工作人员拨打网站上显示的热线电话时,对方表示未向投诉人销售过产品,拒绝告知身份及经营地址。随后,网站便无法正常访问,电话号码也无法接通。因为商家涉嫌诈骗,工商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记者了解到,像邓先生这样的遭遇并非个案,以诈骗消费者货款为目的的“网购”已经成为新的网购投诉热点。2011年广州市涉嫌以网络销售为名骗取消费者货款的案件有485宗,占到网购投诉案件总数的30%以上。这些非法经营网站的共同特点是,以诈骗货款为目的,收钱不发货,或发假货、垃圾货之后拒绝消费者电话、拒绝工商部门的调解。
网购诈骗三大骗术
一是低价引诱。消费者钟先生在网站www.baitoncn.com以1800元购买索尼笔记本电脑一台,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交清了货款。之后,经营该网站的公司多次以“手续费后不足1800元冲账”为由要求再次汇款,钟先生连续三次汇款1800元后才发现上当。
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李先生说,从近期的投诉情况来看,不法分子多声称产品是“水货”或者“赃物”,为其不合理的低价寻找理由,并以此为由要求消费者另行交纳“保证金”“发票费”“手续费”等,实施诈骗,这种手法在网购电子产品、名牌皮包、名牌钟表的投诉中均出现过。
二是虚假宣传。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网上对其企业形象以及销售的“绿瘦千丽牌玉人胶囊”产品宣称“绿瘦集团是自行种植植物原料的瘦身产品生产商之一。拥有总面积200多公顷的自设农场,每年收获数以吨计的荷叶、薏苡仁等多种农作物。XX减肥源于植物的力量——2010年减肥产品排行榜第一品牌。绿瘦产品畅销6年,连续4年减肥产品销售突破新高。”
但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时,该公司不能提供其拥有200多公顷农场的证据,“绿瘦千丽牌玉人胶囊”出现在市场的时间未达到6年,而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数据,未能就该产品是否为2010年减肥产品排行榜第一品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三是无ICP备案,境外接入。2011年年底,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14个消费者投诉较多,但是无ICP备案或由境外接入的网购网站。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李先生说,一般正规的网站都要求进行ICP备案,而被投诉的网站大多经营主体不明,即在网页上及销售过程中均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企业名称、商铺名称、地址等身份信息,甚至提供虚假的网站备案号、企业注册资料、虚假地址等。
李先生坦言,对于这类投诉最为“头痛”,一是难以找到网站经营主体,无法对其采取法律手段;二是即便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某网站多次实施网购欺诈,但是由于其从境外接入,地方政府权限所限,既无法及时关闭其网站,又无法在短时间内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如何跳出网购欺诈陷阱?
有关人士表示,只要消费者在网购消费时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网购欺诈陷阱并非难以防范。
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李先生说,消费者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查询网址gdcainfo.miitbeian.gov.cn查询网站备案信息,并根据备案的开办单位信息到网站备案地工商部门官网查询该单位是否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如果发现网站未在工信部登记备案,或者备案的开办单位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当谨慎选择。消费者还可以通过www.ip138.com查看网站接入商、接入地信息,若发现网站接入地在境外,建议谨慎选择。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人士建议选择有信用度的商家,消费者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询网民对该网站或者商家的评价和反馈,在充分了解该网站和商家的信用情况之后再谨慎选择。同时,消费者可以对商品的市场价格进行深入了解,当发现网站标出的商品价格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时,消费者应对此有所防备。其次要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网购时应当尽量使用“支付宝(微博)”“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消费,收到商品试用无质量问题后方确认付款。
记者采访到的多位消费者都因为没有保存好网购的相关交易记录,导致在向消委会和工商部门投诉时出现无法受理的情况。消费者应当主动要求网店经营者开具发票,并保存和卖家之间的往来邮件、快递单、汇款单、银行转账凭证、网络聊天记录等,为日后维权留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