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
政府不替开发商埋单
买房故事一
购买“青龙湖庄园”的以中老年人居多,绝大多数是为颐养天年。而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损失,对有的人来说是一生的积蓄。
“工地变耕地”后,购房者维权艰难,有人几十次找开发商要钱,有人报案,有人起诉,但都没能把全款要回来。
法学专家分析认为,按照合同诈骗罪追究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开发商的刑事责任,从购房者角度讲,意味着法律层面上保护力度的增强,但或许也意味着,对购买小产权房后遭遇强拆的人,政府将不再替开发商埋单。
实地探访 农家院里开办售楼处
61岁的吴女士是一名退休职工,几年来她和丈夫一直想找一个养老的好去处。
2010年3月,她在网上看到“青龙湖庄园”的销售广告。4月12日,她和丈夫实地考察了一番。
“村里有一座塔,塔边就是工地。工地已建起一部分,露出地面有三四块砖高。”吴女士说,谁一看都知道是个在建工程。
工地旁有个农家院,挂着醒目的“广孝山庄养老公寓筹备处”的大牌子。院子里有几间房做展厅,展厅内有效果图,还有工商营业执照、“立项审批手续”等。
当时工作人员给她看了开发商与常乐寺村签订的“租赁协议书”,说是跟民政局的合作项目,属于国家政策性住房,还说“2011年6月房子就能交工”。
老两口买两套房 被骗上百万
占地面积290平米的四合院,每套仅售59.8万元。吴女士被低价诱惑,当天就交了定金决定买房。
因担心工程不能正常开工,她和公司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2010年8月30日之前,不开工退全款。
第二天,吴女士转账58.8万元给开发商。由于开发商打出“前十套房有优惠”,吴女士又买了一套“期房”。这些钱是她和老伴毕生的积蓄。
交钱后,吴女士和老伴每隔几天就打电话问工程进度。但2010年8月开始,开发商老板李风景不接电话了。
一个月后老两口到“售楼处”一看,已是人去楼空。再到“工地现场”一看,“工地”已被铲平成了耕地。
这次买房上当受骗的事儿,吴女士至今也没敢跟儿女讲。“有的时候,连死的滋味都有。”吴女士一提起这件事又陷入痛苦之中。
买房故事二
遇“贵人”帮买“优惠”房
2009年12月,52岁的王振(化名)将自己海淀区的两居室抵押给银行,贷款50万元,准备买一处“住着更舒服”的房子。
2010年的一天,王振通过朋友认识了“刘娜”。
“刘娜”当时正在销售昌平的小产权房。2010年4月,她推荐王振买“青龙湖别墅”,并说,刚开盘便宜,等建好就贵了。
王振说,准备买的房子占地面积290平米,建筑面积是171平米,一次性付款是59.8万元。为这,“刘娜”还从王振处要了1万元好处费。
发现异常 要求退款却很难
王振和妻子看了规划的平面图后,选了房子。“刘娜”带王振去工地看了一下,当时工地平整好了。王振看附近有高尔夫球场,又有山有水,便签了购房合同,交了33万元。
后来,王振去了几次工地,发现一直没施工,并且了解到对方没手续。王振提出退房,但李风景找种种借口不给退。
“我不下十次去找李风景要钱,总吃闭门羹,电话也打不通。”王振说,听说李风景在房山区另一个村办了一个书画院,王振找到那里,但还是没找到人,后来又听说有很多人也在找他退钱。
2010年9月,王振通过别人查到,李风景已经被列入银行的黑名单。
之后王振不断地找李风景要钱,但李风景还是不理。2010年12月末,他得知李风景因为胆结石住院后,便带着多位亲戚到医院要钱。
王振说,他们从早晨一直呆到晚上9点多,李风景才同意还王振5万元。王振当晚便拨110报了警,警察赶到后说李风景是网上逃犯,把他带走了。
2011年1月2日,王振看到自己的卡里多了5万元。但另外的28万元,对方至今未还。
每月还贷6800元 天天盼退钱
王振说,他原想买了房山这个大房子,就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哪知这钱被骗。儿子原本打算出国去澳大利亚读书,结果钱已经不够了。
跟记者交流时,王振一直在叹气,他说:“现在我每月还银行贷款6800元,我和老伴的工资加在一块儿才5000多。这一屁股债得还到啥时候?!”
“老伴总埋怨我,说住得好好的,买什么房,把养老的钱都搭进去了。”王振说。
王振听说,李风景有不止一处房产,但所有房产都不在自己的名下,收的房款都花出去了。
对于自己被骗的房款最终能否收回,王振至今心里没底。
买房故事三
梦想住平房 交全款后工地被铲平
家住丰台东高地的赵大伯是一位年近70岁的退休老师,家住在5层,因身患糖尿病和严重的肾病,每次爬楼,他都会累得气喘吁吁。
赵大伯一直想买个平房院养老,通过朋友介绍知道房山区的这个小产权项目后,他很兴奋。
“我没有买保障房的资格,也没钱买商品房。李风景的这个房子既便宜又是平房,还安静,房价折合每平米4000元。当时别提多满意了。”赵大伯说。
2010年4月12日,他交足59.8万元购房款。
交款之后,赵大伯几乎天天往工地跑,看工程进展。为了节省交通费,每次去都是骑自行车,往返一次需要6个来小时,“早晨天刚亮就去了,下午才能回到家。”赵大伯说。
“房子迟迟没动工,每次销售人员都说,房子要重新规划。”赵大伯说,因为房屋地基在,自己一直信以为真。
后来,赵大伯再骑车到工地发现,工地现场被铲得乱七八糟,当地老百姓说,前一天,镇里来了几百号人,把所有的临时建筑和地基都给拆除了。
法院起诉后 还差20万难拿回
“房子没了,心情也没了。”赵大伯说,自己和老伴陷入了极度懊恼和沮丧的情绪里。
自知受骗的赵大伯多次要求退钱,但对方只退给他10万元,便不再退了。
一气之下,2010年7月,赵大伯将风景伟业起诉至房山法院。通过法官主持调解,对方又退给他20万元。赵大爷申请强制执行后,风景伟业于12月7日又退给他10万元。此后,剩下的19.8万元便再也没了下文。
延伸采访
小产权房刑案 政府代替埋单有先例
记者了解到,此前本市政法机关查处的小产权房刑案,有政府替买房者埋单的先例。
在王晓晨案中,违章建筑“水岸江南”被强拆后,据一名被告人的律师称,法庭上,公诉人出具了一张杨宋镇政府提供的银行转账支票存根,上面的金额达数百万元。
他告诉记者,这个钱就是拆除违建后政府支付给买房人的“补偿”。
多名买房人也告诉记者,政府已经出钱把当初的购房款退给了大家,正是因为退了款,拆除过程才比较顺利,没发生什么过激行为。
而在“小产权房逆势而涨”的调查中记者发现,通州玉江佳园逆势而涨,原因之一就是“拆迁是好事,政府肯定给补偿”,而且“按原有面积补偿安置房。换精装修的房子,原有面积和补偿面积的比例是1:1.5,换毛坯房,比例是1:2;而且还发大产权的房本”。
一些住户认为:“这么多人,说拆就拆也不给补偿,政府不敢。”
以往类似案件无被害人及赃款概念
对此,一位检察官表示,以往的小产权房刑案,开发商被追究的罪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而这些罪名是没有“被害人”的,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赃款”概念。
从这个角度说,刑事案件中不涉及帮助购房者讨要购房款的问题。而从上述罪名的构成要件看,开发商买了多少套房,收了多少购房款,和认定上述罪名无关,不是定罪量刑时非要查清不可的情节。
从法律规定来说,购房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讨要购房款。“但谁都清楚,通过这种方式要钱,有难度。”一位法官说。
另一位办案检察官表示,从现实来看,在上述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其实是否查清被害人情况和赃款情况,也“不是非常重要”,因为“有政府埋单”,政法机关不用考虑那么多。
律师观点
帮受骗购房者追赃 是办案机关义务
对今天上午审理的李风景合同诈骗案,有专家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国家在处理小产权房购房者损失时的一个新动向。
北京博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银刚表示,在审理合同诈骗案时,开发商销售给购房者多少套房子,收了多少款,都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是必须要查清楚的。
而相对于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来说,案件中是有“被害人”的。而赃款收缴回来多少,是否给受害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也都是政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点。
虽然合同诈骗案不涉及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发还给被害人赃款也是政法机关的一项义务。
陈律师分析称,这意味着法律层面上对小产权房购买者保护的加强。而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一些干部认为,今后政府也可能因此不会再为小产权房的购房者大方地埋单。
“就算是真不埋单了,政府的做法也没有任何不当之处。从法律角度说,政府是没有义务、责任为购房者埋单的。法律上的事,应该通过法律去解决它。”陈律师说。
专家说法
治理小产权房 政府应未雨绸缪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房地产专家郭馨梅认为,要想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关键是在房子盖好之前,下大力气切实地严加查处。房子一旦盖好并售出,会涉及众多百姓利益,解决难度就会变大。而如果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肆无忌惮地出现且已经发展为“成熟社区”,就会有法不责众的尴尬。
郭教授表示,许多人买小产权房的时候,是明明知道小产权房的违法之处的。另外,国家对小产权房一直没有硬性举措,导致许多购房者抱着贪图便宜的心理购买。
她分析说,购买小产权房的人一般收入不高,而房子又是大件商品,购买时他们通常斟酌、考察,是钻国家政策空子的心理促使他们做了购买的决定。如果他们发现自己的购买行为失去了保护,风险加大很多,会选择慎重购买,对小产权房的火爆有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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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国家将大规模清理
近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时表示,今年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是在为下一步的大规模清理做准备。
徐绍史说,在过去的多年里,虽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各部门均申明小产权房的非法性,但小产权房的面积却越来越大。
徐绍史坦言,小产权房在大中城市都有,情况比较复杂。对于清理的原则,徐绍史透露,清理会严格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但要依法依规行政,而此次试点是为将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
文/ 记者 付中 闫新红
实习生 毛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