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宣传咨询会
工商提醒:从挑选到送货要“步步当心”
本报讯(记者 李婷 通讯员 王建红 夏军民)“虚抬价格、质量参差不齐,这些都是家具行业内常见的问题,从挑选到核对送货上门的产品,整个过程消费者都要留心。”昨天,在江岸区举办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暨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宣传咨询会上,江岸区消协请来的家具老板向消费者揭秘了家具行业猫腻。
昨天上午,江岸工商分局、商务局、质监局等九个职能部门,以及辖区30余家企业在现场设置展点,通过专业解答、派发宣传单、现场演示等方式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据江岸工商分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该区共接到家具类投诉70余起,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质量、材质等问题上。活动现场,江岸区消协向媒体公布了家具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消费者薛女士2010年11月2日在冠兴家具看中一套20000元的沙发,交纳6000元订金。同年12月沙发还没送货时,她与商家协商,要求换一套沙发,商家加收1000元后,为其更换了一款新沙发,总价21000元。
然而2011年元旦,薛女士无意中发现这套沙发促销价为19888元,她认为商家以换货为由加价1000元没有道理,遂请消协调解。
经调解,商家退还其1112元。
专业人士评说:家具价格弹性大,商户往往提高原价,虚假折扣。一些家具甚至从未按所标原价销售。
案例二:产品注水
2011年6月16日,某消费者为自己的烧烤店挑餐桌,在奥帝家居卖场花费13200元,购买了6张磨砂玻璃餐桌组合。6月19日送货时,该消费者发现6张桌子磨砂喷漆颜色不一,影响店面形象,要求更换却遭拒。
经消协调查,商家产品是分两批进货,前后存在色差。经调解,消费者拿到全额退款。
专业人士评说:外观款式看上去没有明显差别的家具,在生产用料上却存在很大区别。即使同种板材,如贴面和封边处理不当,也可能更易受潮。部分商家还以次充好,假冒名品,或将五金配件或细部以廉价材质取代,甚至抽走原装沙发靠垫等。
此外,家具概念注水、合同注水也都是常见现象,一些宣传的实木家具送到家时,变身实木复合家具,红木家具实为红木镶边家具。
为避免责任,商家在格式合同上也有意无意简略掉了关键内容,如款号货号型号,送货安装,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往往仅标注总价格,其他各项均未详尽注明,待消费者维权时才发现,商家的美好描述都是口头承诺,难以取证。
消协提醒
江岸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首先要货比多家,主要比价格、比品牌、比质量。然后,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时,产品型号、批次、送货时间等具体内容要明确标注;再者,商品送上门,要仔细核对产品数量、赠品内容。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昨天,江岸区“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宣传咨询会现场,20家企业代表签署了《消费和解满意单位诚信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