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陈杨)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两起非法加工销售含苏丹红辣椒制品的企业负责人,去年被工商部门依法移送汉中市公安局处理。
据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该局对明知是黑作坊生产的“三无”
食品依然购进并销售的两户经营者,依法作出全省首次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一家经警示仍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责任的大型超市分店,处以高限处罚5万元。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该局推行“三级督查”工作机制,从市局领导到各县领导班子成员与相关职能股室再到工商所长辖区内网格监管责任人按照职责,对监管片区督查时均要求如实填写《食品安全督查记录》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结果。凡在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网格责任人和分管所长必要的惩戒,未发现问题则给予奖励。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余智德表示,2011年,省工商在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特别是“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取缔无照食用油经营户141户,捣毁制售地沟油窝点9个,查办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案件7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同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汉中市公安局移送的两起非法加工销售含苏丹红辣椒制品案件,警示效应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