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梁尹星) 6日,有市民报料称,在百佳景田店买到过期食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莲花监管所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超市共发现4种过期食品。
“你看,这些过期将近半年了。”市民覃小姐指着一堆■真固体饮料说,生产日期是2010年9月30日,保质期是18个月。在覃小姐提供的购物小票里,记者发现,其一共购买了11袋这样的食品,价值189.2元。
莲花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检查发现,百佳景田店里共发现4种过期食品,分别为奥利奥饼干、某合桃酥、某芝麻酱及■真固体饮料。百佳公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是门店的管理工作上有疏漏。”该工作人员表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赔付,并对消费者道歉。随后,双方在监管所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请报料人领取报料奖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