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 2002年7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发布《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电脑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包括主板、驱动器、显示卡、CPO、硬盘、电源、内存)保修2年。然而,消费者刘先生购买的苹果电脑出现问题后,却没有得到中国相关法律的保护。
刘先生:我在2011年初买了台苹果的一体机电脑,今年2月出了问题,我去他们的维修点修理时,工程师告诉我硬盘坏了,并且说这台电脑是在2010年10月份出厂的,已经不在保修期内了。
当时我就没有多想,自己去外面买了硬盘,他们收了200的安装费装上了,后来我在网上查询发现,我国微型计算机更换退换维修条例规定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零件保修两年,包括硬盘、光驱这些东西。我就给对方打电话,结果他们说所有的苹果电脑都只保一年。
在刘先生与苹果公司的多次投诉交涉后,苹果公司总算给刘先生更换了硬盘,但还是一直强调这是特批,因为苹果的保修期就是一年,要获得3年的服务,则需要另外交延保费。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俊彦:中国法律规定电脑的保修时限是微型笔记本电脑整机是一年,主要部件是两年。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来到中国销售,他们执行的是号称全球统一标准,那么外国的公司到底应该依照哪里的法律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嘉宾包华:如果说公司提供出来的服务承诺高于我们现在中国的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应当以承诺为准,如果提供的承诺低于中国法律的话应该以中国法律为准,就要看具体提供的内容,应该是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解释。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在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只推行一种标准。中国消费者是容易被全球统一标准国际化的管理这样的大词汇忽悠住了,一旦被他们忽悠晕了之后也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一旦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了以后就会显得很被动很无奈,甚至根本没有觉得自己的权益遭到了损害。
依照中国的法律,对于产生像刘先生受到的这种不公平待遇或者叫“苹果现象”行为的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警告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希望在这样的监管力度之下这些被消费者捧起来的有点忘乎所以的这些大品牌们能够找好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