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表用户致函诺基亚 不排除提起集体诉讼
女报2月29日讯(记者匡名梅 实习生 杨宝成孙景涛)都市女报报道了“诺基亚(微博)手机在济频遭投诉”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迟迟未做具体表示。29日,13名使用“问题”诺基亚手机的用户组成“公益诉讼维权团”,呼吁200多名诺基亚用户加入,并委托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向诺基亚总部提起公益诉讼。
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方江鲁说,目前,他们已接受200余名诺基亚用户的委托授权,免费帮用户向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律师函,将视事情进展情况向国家质检总局致建议函;也不排除组成公益律师团提起集体公益诉讼。
律师函称:本案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证据材料充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未履行售后服务的义务,已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律师代表王立梁、张其纲、王文炳、王宁等200余位消费者向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出郑重声明: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接受退货、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消费者将不予追究。
若贵公司拒绝上述要求或逾期不予答复,则本律师将立即启动法律程序,并采取一切可能之法律保护手段,包括要求贵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执行费(共计1500000元)。望贵公司慎重考虑有关法律后果,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声誉损失。“公益诉讼维权团”成员刘磊说:“29日下午,团员又成立了一个诺基亚问题QQ群,群号是217327517,希望全国各地的投诉者加入。”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中心副主任王致远分析,以非人为损坏为前提,根据“手机三包法规定”,自手机售出之日起,7天之内有故障,消费者可退换货或修理,8天至15天可换货或修理,一年内免费包修。三包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可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
诺基亚的售后部门不属于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内部检测来区分人为和非人为损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消费者在售后维修手机时,即使进行简单升级,也应向客服索要维修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