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微博曝料。来源:新民网上海滩微博
【新民晚报·新民网】“超市竟贴出告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顾客前来购物,必须有家属一起陪同。这让一些老年人心里很不是滋味!”昨晚,新民网上海滩(t.xinmin.cn)网友“@黑猫警长”向本报微博报料,反映华联吉买盛新村店的做法有些“过火”!
残疾人士止步不前
昨晚,记者来到位于新村路宜川路的华联吉买盛,超市入口处、出口处的玻璃大门上均张贴着一张蓝色的“温馨提示”:“凡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顾客,因安全原因,至本商场购物时务请家属一起陪同。谢谢配合。”
对于这样的“温馨提示”,不少老年人面有怒色。“这不是歧视我们老年人吗?难道我们病病歪歪,或身有残疾,就一个人不能进超市?”“超市是公共场所,所有人都能来去自如,但这样的告示看着很无情,心里极不舒服!”一些老年人本想进超市购物,但看了这样的告示,愤怒地扭头而去。
记者看到,还有一名坐着轮椅的残疾女子想进超市买东西,但看到告示后,只能止步不前。“我一个人进去后,会不会被赶出来?”女子很疑惑。最终,她坐着轮椅怏怏离去。
超市为防事故索赔
超市为何贴出如此告示?记者致电华联吉买盛新村店,工作人员解释:之前在店里经常发生老年人、残疾人摔倒受伤等意外事故,事后他们找超市索赔,店方不胜烦恼,无奈下,他们才想出这么一招。“我们只是善意提醒,并不是禁止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顾客到店内购物。”工作人员辩解。
尽管如此,记者发现,华联吉买盛新村店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顾客的照顾仍是有所欠缺。超市门口有几级台阶,但并没有专供轮椅通行的走道。
“超市不是千方百计想着如何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顾客提供方便,而是贴出这么个告示,把责任事先划分清楚,实在是冷了顾客的心!”有顾客这样说道。
“温馨提示”涉嫌侵权
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表示,超市贴出的这份“温馨提示”,侵犯了顾客的人身自由权及民事权利,并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常权利。
顾客是超市的“衣食父母”,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者也是顾客。如何使行动不便的顾客体面而有尊严地进入超市消费,值得华联吉买盛新村店认真思考和对待。(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屠仕超 王勤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