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是电视台播的广告,因为是名人代言,63岁老人花498买了名人代言的电视购物产品——黄金被,不想却惹来一串烦心事。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让人身冷心又寒的黄金被。
中广网北京2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浙江杭州的消费者、63岁的王阿姨上周向我们的节目投诉,讲述了她最近遇到的一件烦心事。
消费者有话说:黄金被实效与宣传不符 退货无门
王阿姨:春节之前我在电视购物上面看到赵忠祥做一个广告,黄金被的广告。当时我想我也是老寒腿、腿痛腰痛,觉得赵忠祥可信度很高,于是就打电话问杭州的代销商,他说这套被子非常好,热度是很热的,有三条羽绒被、五条普通被那么热。当时他就说本来要五百多,因为生产厂家本来要送的小礼品已经送完了,所以便宜一点,是498块钱。送过来之后我盖了几次,一点都不热,就是薄薄的一条被子,连一条棉被、一条毯子的热度都没有。
这条价值498元的所谓高效发热的黄金被并没有起到任何保健作用,反而连一条普通毯子的热度都没有。王阿姨觉得物非所值,于是想要退货。
王阿姨:因为春节放假,春节以后我就马上打电话反映了这个情况,而且当时也反映了销售小姐的工号、名字,她说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我说我有配送单你们查查看,结果也没有下文。后来我每天打电话说这个情况给我处理一下,我也不说你是虚假广告,这个棉被没效果你给我退了吧。他们就不太理睬我,每次我打电话过去以后要么把电话关掉,要么把电话放到一边,随便你去说,没有人理睬你。我又拨打包装盒上的全国免费咨询电话,打了好几次都是电话停机。
电话打不通,打通了一听是王阿姨便不再理睬,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王阿姨想到了向我们天天315节目求助。之后王阿姨告诉我们,这家星光购物已经不在电视台做广告,但货品还在出售。
王阿姨:是哪一个电视台我一下子想不起来,后来我打电话问代理商,他说我们现在不做了。
记者:您再打他那个电话现在还有人接听,是吧?
王阿姨:售后服务电话我打了以后全都没人接。后来我拨打的是销售电话,这个电话一般都有人接。
记者:当时他送货之后没有发票、收据吗?
王阿姨:都没有的,就是一个配送单,发票、产品说明书都没有,他说那你要我给你补过来好了,也不给我补。
商家有话说:赵忠祥代言产品 火山岩材料制造
在电视上看到了购物广告,又因为这个广告是名人代言,所以王阿姨相信这条被称作有远红外作用的黄金被可以放心使用,对自己已经有的一些老毛病也会有一些康复作用,没想到使用之后却发现这样的一条黄金被的热度却还不如一条普通的毛毯。货不给退,投诉没人受理,发票不给出具,63岁的王阿姨实在折腾不起。接到王阿姨的投诉,我们的记者开始对这条号称具有神奇功效的黄金被展开调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首先拨通了星光购物的销售电话。
记者:是星光购物吧?我想问一下黄金被,现在还卖吗?
星光购物:黄金被现在还有。
记者:我看原来在电视台打广告,现在不打了是吗?
星光购物:对。
记者:我从你这就能买到吗?
星光购物:可以的,还可以买到。
记者:具体的功效是什么?我当时没太看清楚。
星光购物:您稍等一下,因为我这边也不是特别熟,稍候我这边回一个电话给您,好吧?
记者:这个被子大概多少钱一条?
星光购物:598块钱。
记者:您现在什么情况都不知道是吧?
星光购物:具体的我不是特别清楚。
热销的黄金被,不熟悉业务的销售员,这样的产品是否可信?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一些眉目。这位新入职的员工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于是把电话给了另外一位销售员。
记者:我想问一黄金被现在是有卖是吧?
星光购物:是的。
记者:前一段时间你们在电视上打广告,是赵忠祥代言的吧?
星光购物:对。
记者:我想问一下功效到底有那么好吗?看你们广告上说的。
星光购物:这个功效是专门治疗像那种骨关节风湿,它有一个自发热材料,是治疗骨关节风湿,腰椎间盘痛都有效果的。这个材料是火山岩的材料,盖在身上比一般的被子,虽然说很轻,但是比羽绒被、丝绵被都要暖和的。
给像年纪偏大的家里人盖这个被子对身体都是非常有益的。您到时候要买的话给我来电话就可以了,我姓骆。
结束了与销售员的通话,感受了销售员的推销热情,我们的记者又拨打了星光购物的售后服务电话,但这部电话好像一个音乐播放器,因为除了音乐始终无人接听。
之后我们的记者再次拨打了王阿姨的电话,向她了解黄金被的生产厂家。
王阿姨:生产厂家是天津市多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国免费咨询电话是400-811-7779。地址是天津市西青区某某路。
就在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王阿姨说了这样一番话。
王阿姨:我一看赵忠祥在做广告,其他人我还不相信,但我想赵忠祥做广告总靠得住。赵忠祥拿着这个被子,当时说的很符合我的情况,腰痛、老寒腿。我当时想这个被子肯定很好,如果不是赵忠祥做广告老实说我也不大会去买的,我们老年人有条好被子也是我希望的,能够治病。
生产厂家:市场运作交给经销商 对广告内容不清楚
根据王阿姨提供的信息,记者找到了天津市工商局西青分局,工作人员查验后正事辖区内确实有一家天津市多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向我们提供了这家公司的电话。记者随后拨通了黄金被的生产厂家天津多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电话。
记者:您好,我想问一下你们生产的黄金被,现在还在正常销售吗?我家人在浙江,他们也是看的电视上赵忠祥代言咱们的广告是吧?
多乐康:对。
记者:他是跟咱们公司签的代言合同是吗?
多乐康:不太清楚,我们只负责生产。
记者:家人看了广告之后买了黄金被,但是觉得这个效果不像宣传的那样,他当时在浙江的电视购物的星光购物公司,后来这个售后就一直没人接电话,我们打您包装盒上面写的全国咨询电话400那个也停机了。
多乐康:我们只负责生产,所有的生产都是没问题,合格证、检测报告、所有资质都能提供,像这种炒作来说不是我们来运作,市场是由大包(代理)商来运作,市场这块您最好找经销商。
那个黄金被生产确实是有保健功效的,我们只能说是辅助治疗,不能像电视购物说的怎么使用它穿上怎么好,怎么腿也不疼、腿也不酸了那是不可能的,我们面对全国的经销商、大包(代理)商,说的都是辅助治疗,长期使用有百利而无一害。
记者:也就是说您这只负责生产,然后具体的宣传、销售都是各个代理公司,是不一样的是吗?
多乐康:对,不是我们来做。
记者:我刚才问您的问题,您包装盒上面的唯一的一部电话,现在已经停机了。
多乐康:没有这部电话,不太清楚,可能是我们跟大包商也合同终止了。因为黄金被合作已经两年到三年了,如果外面再有电视购物,也是小的购物商,我们不太清楚。
律师:审慎对待电视购物产品
如今,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产品特别是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为了突出企业个性,让人迅速识别产品,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由名人代言,期许利用名人战术在市场份额中分得一杯羹。迅速占领市场。代言人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实就是指为企业或组织的赢利性或公益性目标而进行传播服务的特殊人员。名人代言的广告可谓比比皆是、名人经济实际上就是"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吸引消费者注意,产生共鸣,最后促成购买。企业做广告的目的就是赚取最大利润,名人代言至今仍然是企业产品成功销售的法宝。结合今天我们节目重点关注的案例,我国《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广播电视播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禁止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内容。"广播电视禁播名人医疗广告"的新闻,就是由这条规定概括而来。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楷、本节目的特约评论员包华一起探讨本期话题。
包华:对于今天关注的黄金被产品,它的产品质量以及产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这一点,我认为存在巨大的质疑。首先关于产品质量,说是自发热的材料、火山岩的材质,但据我了解火山岩本身只有一个阻热的功能,没有自发热的功能,虽然我不是专家,但是我认为火山岩自己是不会发热的,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是厂家一直在说那是销售商的市场宣传口径,跟我厂家是没有关系的,可见厂家跟商家之间的合作是非常松散的。但是我们必须要强调一点,如果商家在进行虚假宣传甚至于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下,厂家应当终止跟商家的合作,但很遗憾的看到我们厂家还在供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产品质量、厂家和商家合作都是有问题的。
主持人:郑律师您认为整个案例当中主要的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上?
郑传楷:首先我个人没有参与过电视购物,但是以我个人的经验结合本期案例,今天我们看到这个案例恐怕不是个案。我认为电视购物本身存在的问题可能有以下两个,首先电视购物的盈利模式有很大一部分的成本都是电视广告,实际上分摊到生产商的成本是比较低的,也就是说我花一个价钱购买的商品,很多东西都是泡沫、都是包装,而实质上的东西价值并不是很高,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我们所能看到的电视购物广告通常是非黄金时段,它的受众主要是老人以及居家主妇,这部分人群的社会经验包括判断能力都是相对比较低的,所以我建议大家在观看电视购物广告的时候,一定要抱有谨慎的态度,审慎的去选择电视购物的产品。
主持人:包华你认为这个个案当中所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是在哪个环节上?
包华:我认为可能主要反映在名人代言,这次消费者反复强调是因为看了名人代言的广告才去购买的,她认为名人是可以相信的,当然我们相信名人本身具有一个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知名度,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家对于他的信任可以让名人所代言的产品有所受益,也就是说大家可能会认为名人的信用是产品的信用,名人的社会效益就会是这个产品的社会效益,会有一个关联想法。所以如果没有名人代言,消费者可能不会购买这样的产品,同时即使购买了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心理落差。所以名人代言产品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来说,应该是今天案例的一个核心焦点。
主持人:现在看来名人代言现在是一种普遍的市场的做法,两位怎么看待这种市场现象?
包华:我认为从名人代言本身而言无可厚非,应该说一个好的产品如果进入到一个好的宣传途径中去,或者被大家所认可的这样一些知名的人士介绍给我们广大的消费者,让消费者通过使用产品而获得效益,我觉得是好事情,没有任何问题。关键是如果我们名人代言之后,发生了产品质量出现瑕疵,服务出现瑕疵,虚假宣传甚至于误导,出现这样相应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发生的时候,我们的名人代言到底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名人起到一个什么样的法律位置,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点可能是我们广大消费者需要关注的。
名人代言食品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 向其他产品扩展将是大趋势
主持人:郑律师请教一下您,如果说名人代言的产品名不副实,代言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郑传锴:按照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第55条,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我们国家对于名人代言或者说个人代言规定相应的连带责任最清楚的一项,至于其它类的产品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我想这会是一个大的趋势。
主持人:在名人代言名不副实的情况之下,消费者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包华:首先还是要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主张相应的权利。另外如果名人代言,我想不仅限于名人代言,还包括其它的电视广告存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比如说电视台或者电台播送这种虚假广告,还会由当地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相应的媒体做出处罚。
主持人:正如刚才郑律师所言,这个问题其实第一责任人还是在生产销售这个环节上。再回过头来到生产销售这个环节上来看一下,王阿姨还向我们记者反映说她曾经要求过去这家星光购物的办公地点,但是被拒绝了,始终不告诉她在哪里办公,结合我们之前调整到的情况,为什么这样的公司还可以堂而皇之的继续进行销售呢?
包华:对于电视销售、网络销售的一些公司而言,都没有很准确或者具体的办公地址,即使有一个很具体的办公地点,这些机构也不希望消费者知晓或者上门跟他进行关于买卖方面的一些沟通,他认为可能会比较麻烦,不太好处理。对于这样的一些公司在进入到电视销售渠道的时候,肯定向电视台提交过相应的营业执照、产品的相关资料以及生产生产资质等一系列的手续,所以我个人理解来讲,这家机构应该说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讲,它可能不是一个阳光之下的机构,可能是一个影子机构,这样的机构不要轻易的跟它进行交易,不然很难在现实生活中跟它进行相应的产品质量方面的沟通。
郑传锴:我同意包华所说的,任何一家只要在电视台进行广告播放的经营主体,都会在电视台进行备案,并且我们认为他都会进行依法的、合法的注册。但是它经过合法注册不等于诚信经营,首先我认为作为电视媒体应当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另外我们提示消费者,在找不到经营地点的时候,可以登录当地的工商部门开办的网站进行查询,只要它经过合法注册都会有注册地址,消费者可以凭着这个注册地址去找经营主体进行协商。
主持人:还有一个就是黄金被的生产厂家天津多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了,是备案注册的,而且公司工作人员也坚决表示自己的公司产品没有任何的问题,说他们是被造假给害的,也是受害者之一。包华对他们的说法持什么样的态度?
包华:我认为这个答复不尽如人意,我们假设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对的,是真实的,如果消费者买的确实是假的,真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真的产品到底在哪销售,真的产品销售的广告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在这些内容里面来讲工作人员并没有给答复,他说他自己是被造假害的,但是他并没有告诉我们消费者什么才是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作为一个媒体进行采访,或者说他可以主动去表达自己真实产品的正面宣传的机会,为什么我们生产厂家并没有去把它放弃掉?没有去抓住这样一个正面宣传的机会,我认为存在这样的质疑的情况之下,我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本身是持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