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时报讯(记者胡凯)去年底,国家三部委发文要求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可今年开学以来,大冶爱心幼儿园仍在收取。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大冶多家幼儿园在收取书本费。大冶和黄石两级教育部门则表示,尚未接到省里有关执行通知(本报2月10日报道)。10日,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应该统一按国家规定执行,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10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大冶城区的几家幼儿园,发现收取书本费的现象比较普遍。当天上午,在大冶风华幼儿园门口,记者看见该校张贴在外的招生公告中,明确标明书本费收费项目。该园园长称,他知道国家去年底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也清楚不得收取书本费这项规定,但他认为,幼儿园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不可能自己贴钱购买幼儿教材,因此很多幼儿园都在收。记者还看到,大冶博艺艺术幼儿园的招生广告中,也出现了“书本费60元/学期”的字样,该园负责人表示,对“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的新规并不清楚,该园也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
国家发文不许收,但地方照收不误,对此,记者曾采访大冶和黄石两级教育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我省的具体政策尚未下来,因此不能执行相关规定。我省的规定到底是什么样的?1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我省的政策是统一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即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昨日,记者就此事再次采访黄石市教育局基教科,该科周姓负责人坚持认为,“文件还没有下来,没有什么统一执行,对于收费的具体情况,得问计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