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华俊 文军 记者 马辉)顾客冲着大奖买了4瓶“关公坊1850”酒,中了近200元奖,兑奖时促销员却说过期了。
消费者杨军投诉,他听朋友说,“关公坊1850”白酒正在搞5000万大奖促销,中奖率百分之百,最高的一等奖是1850元。他1月18日到汉口常青路一超市,花312元买了4瓶这种酒。喝了两瓶后,发现一瓶中了二等奖185元,一瓶中了四等奖9元。第二天,他去兑奖时,关公坊的促销员说,兑奖最后期限是2011年12月31日,不能兑了。
他觉得被愚弄了,既然去年底就不兑奖了,超市今年就不应再促销这种有中奖字样的白酒;即使卖这种酒,也应在出售前告诉消费者已不能中奖。于是,他打12315投诉。
江汉汉兴工商所人员接投诉后,到现场一查,尽管大奖活动已过期,但是“5000万现金大奖等你拿”的广告牌,依旧摆在柜台上,上面还写有“1850新品上市”字样,兑奖截至日期2011年12月31日,却写在牌子最下方,因字体不大,不易引起人们注意。
厂家只向工商部门提供了2010年6月25日14时许,公证处人员在该厂公证的情况,证实厂家确实是在600瓶酒中,都放进了奖券,分别是一等奖12张、二等奖33张、三等奖92张和四等奖463张。
工商人员认为,厂家只提供了公证员对某一时刻600瓶酒的公证,并不能完全证明5000万元奖券全部按一二三等奖的投放比例,放到了酒盒中。即便这样做了,5000万现金也可能奖不出去,因为在规定时间内,厂家的酒可能卖不完,就算酒全部售出了,消费者也可能没在规定时间内喝,厂家自然也不会将奖金送出。
经调解,厂家同意将消费者的过期奖券兑现。目前,工商部门已对厂商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建议厂商最好将兑奖截至期限,定为食品保质期限。昨日,工商部门介绍,厂家已承诺:废除兑奖截止期限,顾客有奖券可随时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