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散客办卡金额累计到一公司账户 拿到高额返利
本报讯(通讯员 曹璐 记者 张彬)沃尔玛三名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散客办理的购物卡金额累计到一单位账户,从中获取超市返利价值70余万元。
记者今天获悉,张某等三人被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2010年4月至10月期间,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员工伍某与主管张某、员工靖某预谋后,利用职务便利,将零散客户办理的购物卡金额累计成一公司的办卡金额,骗取本单位的高额返利。
三被告人骗得的70余张购物卡内有人民币70余万元,被三人均分。
2011年6月7日,单位发现购物卡销售异常,三名被告人分别承认了上述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
法院判决情况
张某 女 沃尔玛建国路分店大单部门主管 5年
伍某 男 沃尔玛建国路分店大单部门员工 6年4个月
靖某 女 沃尔玛建国路分店大单部门员工 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