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年龄成谜超市顾客心中打鼓 速冻食品自制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更应明示
作者:本报记者 耿堃
读者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在几家大超市购买过的速冻水产品回家解冻烹饪后,总觉得肉质极不新鲜,有的甚至有异味,她怀疑这些速冻水产品贮存时间超过保质期并可能是解冻后再次速冻的。“工商总局要求临期食品显著位置告知,更多人理解成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明确的食品,这种散装食品如何监管?是否也该在显著地方标出生产时间和保质期?”
类似的反映并不鲜见。“我有逛超市买菜的习惯,基本天天去超市食品区。去的多了,就发现有的自制食品说是当天的,但看上去并不新鲜,不像是当天生产的。另外,还有些似乎是用包装日期取代生产日期来蒙蔽消费者。我想过投诉但是发现自己没有任何证据。”读者王先生反映说。
记者走访了几家大超市,虽没有发现速冻水产品超过保质期或有二次速冻的确切证据,但是不明示保质期,包装不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例子可以说比比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但在黑牛城道附近的一家大超市记者发现,有关鲜琵琶腿的价签上只有每500克价格等最基本信息,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在速冻食品区,速冻南瓜饼、鸡肉排等“煎块”类食品展示柜上有一个小小的标签上,红色戳印的数字是生产日期,记者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保质期,询问超市工作人员,被告知是一年。另一个速冻冷柜中摆满了贝类、虾、鱼丸等物,只有一种贝类在价签旁加了一张白色小标签,写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这虾质量怎么样?”“看着还可以。”“不知道冻了多长时间了。”“这谁知道啊?也没有写。”记者旁边有一对挑选冻虾的老夫妇正在为买不买而犹豫。最终他们还是选购了一种38元/500克的冻虾。因为“超市差不多都是这样,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与这家大超市相隔不远的另一家大型超市,在散装的速冻水产品和腌菜区域内悬挂了一张插满“散装食品管理卡”的绿色大布,每张小卡片上都标注了一种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地等信息,但是字小又密,看清楚的同时还要与实物对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记者看到散装的舟山大带鱼只有价格标签,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一提供。向超市工作人员询问何时到保质期,对方答:“我们这都是每天上货的。”“就算货是今天上的,但什么时候生产的?哪天到期?”“我们的货都是天天新开箱的。”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正面回答问题的意思。
记者选购了涮火锅常用的鱼丸等速冻食品,称重之后发现,不但在展示处没有明示各种生产信息,就是称量后的价签上,也只有“分装日期”,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不得而知。至于有没有可能是解冻后二次速冻的商品,更无从得知了。
在超市自制食品区,记者发现商品信息也基本属于“自治”。大超市的卤肉、凉拌菜、面食等自制食品,虽然在称量后会打出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信息,但是不是“保真”还真难说。“以前就看到过某些超市将临近保质期的自制食品换上保质期更长的新标签继续卖的新闻。我买过超市的卤猪蹄,结果一家人吃了都腹泻,后来再也不敢买卤制品了。”王先生说。特别是凉拌菜,保质期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但在超市大都一卖就是一天,而且有前一批还未售完、新做好的就倒入盘中混在一起售卖的现象,生产时间从何时算起?是不是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确保在保质期内,顾客完全没有知情权,全凭超市“摸着良心办事”。“大超市,是否应该有胸襟:在自制食品旁边竖起显著的牌子来明示?如果是当日做当日必须售完的食品,是否晚上当着消费者倾倒或销毁。如果保质期只有几个小时,过期更应该当场销毁。”王先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