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推出了“生活基金”储蓄业务,称存入的钱可高息保值。青县储户骆先生一次存入了2000元钱,并选择了最长的存期20年。“银行给了我一张《“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我这2000元20年到期后,应得9万余元。”骆先生说,但是等到2009年9月这笔钱到期,他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此款不予兑现,理由是这张存款单的办理违反了有关规定,一是利息太高不符合央行规定,二是国家规定的存期最长为5年,没有20年。
骆先生曾就此事找到农行青县支行交涉,银行对1989年开展的“生活基金”储蓄业务一事予以认可,也表示央行出台的规定是他们存款之后的事,但坚持表示不能违反央行的规定,只能将20年存期分成四个5年定期并采取到期转存的方式计算本息。“最后算出来,给我9000多元,只相当于当初约定的十分之一。”骆先生说。2012年1月10日,记者联系了农行青县支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银行方面也愿意维护储户的利益,但央行的规定摆在那,谁也不敢违反。据《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