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万寿园公墓内的“玉莲花”墓位
本报记者 刘燕 摄
核心提示
近日,三原县万寿园公墓爆出“炒墓”黑幕。
自2004年以来,西安、咸阳等地近千人先后投资了三原万寿园的墓位,他们中少则投资一两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不少人后来不仅没有领到承诺的“高回报”,连投资本金也无法要回。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从2004年到2006年底,西安、咸阳有近千人在位于三原县境内的万寿园购买了投资型墓位,他们中少的买了一两座墓位,多的竟买下20多座墓位,购买者还不断介绍亲戚朋友加入进来。一时间,三原万寿园公墓的投资型墓位成为“炒墓”圈里的抢手货。
2006年底,正当该墓园墓位如“滚雪球”般不断增加时,原来设在西安、咸阳的办事处突然消失,别说领不到当初承诺的“高回报”,投资墓位的本金也要不回来,这让所有投资者都傻了眼,而他们中大多数是老人,为了买墓位,不少老人拿出的都是养老金。
投资心切 整个感觉就像买房挑户型
2006年3月份,经熟人介绍,李女士在万寿园公墓驻西安办事处,购置了该公墓“菩提苑区”的“玉莲花”墓位一座,“当时,墓园的办事处就设在西安市东大街百盛国贸大厦七层,墙上挂满了相关批文。”据李女士回忆,办事处的一位经理见她对购买墓位有兴趣,不厌其烦地讲了一大套投资墓位如何获利的道理,并承诺两年后,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大利润,如果中间需要资金还可退还本金。
在办事处的产品展示间,还有按原比例安放的以“玉莲花”、“万寿陵”等名称命名的多种墓位样品供投资者现场了解,热情的业务员会一直在边上耐心解答购买者的疑虑,“当时整个感觉就像是买房子、挑户型”。在轮番的宣传下,李女士拿出仅有的1万元存款,加上借来的3800元,购置了该墓园“菩提苑区”的“玉莲花”墓位一座,并签订了购买协议。
希望成空 墓园办事处突然神秘消失
根据业务员介绍,两年后此墓位会升值到17800元,届时,办事处开设的“殡仪服务公司”可以为投资者牵线,将墓位转卖给使用者或备用者,投资者可获利4000元。令李女士没想到的是,2006年8月份,当她到办事处询问墓园情况时,发现大门紧锁。打听后才知道办事处又搬到西安市北大街秋林大厦楼上。而自2007年2月直到现在,设在此处的办事处突然人去楼空。
办事处消失的消息传开后,曾购买过墓位的人都慌了神。李女士说,当时购买墓位时,就是冲着《墓位权证书》上盖有“三原县民政局”监制字样的专用章,办事处消失后,当他们找到三原县民政局时,对方却称,墓园经营权已承包出去了,证书盖的公章根本不是民政局的,是假公章。
工作人员 “炒墓”属承包人私下行为
万寿园墓园位于三原县陵前镇楼底村的半山腰上,也是目前三原县经民政局审批的惟一一家公墓,自1997年筹建至今因经营不尽如人意,目前,墓园中开发的墓位仅仅卖出去了一部分。由于承包方不见了踪影,墓园安葬区不少墓位的建设都处于停工状态。
据墓园工作人员焦景安说,从2004年,墓园的经营权就被他人承包了,由承包方对墓园进行开发建设。对于去年8月在西安、咸阳等地公开向活人卖墓位,甚至是投资型墓位的行为,该工作人员称以前确实发生过这样的问题,这主要是承包方的个人行为,并没有向墓园主管单位汇报。据其说,去年8月份发现承包方私自卖墓位后,三原县民政局下属的殡葬管理所就派他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到墓园负责监管工作,所有购买墓位的人都必须持家属的火化证明,到墓园办公室办理墓位购买手续。
对于已售出的“投资型”墓位如何处理,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只能先登记,等待主管部门的解决方案。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刘燕 陈樱 采写
业务员曝内幕
“炒墓”就是非法集资!
万寿园公墓是如何销售的?“炒墓”背后又有怎样的内幕?采访中,一位曾在万寿园驻西安办事处做销售工作的业务员面对记者说出了“炒墓”背后鲜为人知的情况。
报料1:每天经历传销般“洗脑”西安市民刘荣(化名)2005年10月经朋友介绍加入了万寿园驻西安办事处,做销售工作。他回忆说,两个多月的销售墓位工作,每天都经历着传销般的“洗脑”过程,经不住别人鼓动,他也在该墓园购置了三座墓位。直到两个月后,刘荣因“业绩太差”被踢出“炒墓”圈子后,才看破了此中玄机,“其实这就是非法集资!”
“当时听说,每个业务员底薪300元,做成一个投资者,可获提成800元。”刘荣以为和售楼公关没区别,但上班后发现了问题。“早上9点打卡上班后,总要由经理等骨干给业务员们上课,有一两百人的规模,讲授殡葬文化知识、成功学思想等,鼓动所有人要积极发展客户。每天下午6点打卡下班时,还必须填写‘作业表’,明确第二天要发展哪几个客户,如果没有目标,就会挨批,还被要求写明‘今天没成果,明天继续努力’的话鼓舞自己。”
报料2:提成上去了,亲朋被拉下水了刘荣说,业务员的任务是不断宣扬“殡葬行业是朝阳产业”的理念,甚至给投资者灌输购买墓位就是投资“精品小房产”的思想,勾起更多人的“致富梦”。“业务员也被分成小组比拼业务。有的人一个月能做成十多个,提成上去了,但亲朋好友都被拉下水了。”
报料3:卖出的墓位很多是“空位”刘荣说,把墓位当商品卖出去,借机赚投资者的钱是现在不少公司进行“炒墓”的最终目的,而他们打的幌子都是能为投资者带来高收益,以此吸引人们去认购墓位。刘荣告诉记者,开头购买墓位的人发现其中问题后,不少人都要回本金撤了,可业务员为了能赚到钱,就靠亲戚传亲戚,朋友传朋友,疯狂聚集人购买,其实最后很多卖出的墓位都是“空位”,连号码都没有,至于此前承诺的殡仪服务公司“一体化服务”和墓园景观式绿化,根本不可能兑现。
县民政局回应
承包方私刻公章卖墓位
国家规定,只有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墓位。但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三原万寿园公墓不仅面向在世的活人销售墓位,还公开在西安、咸阳违规大肆销售“投资型”墓位。在购买者拿到的《墓位权证书》竟然还印有“三原县民政局”监制的专用章。对此,墓园主管单位三原县民政局副局长鲁新社接受了记者采访。
是否经过民政部门批准?
回应:《墓位权证书》上盖的公章是私刻的
鲁新社称,万寿园公墓筹建起来后经营情况一直不好,为了筹集建设资金,2004年墓园与陕西宏宇保健品公司签订了为期20年的承包协议,由承包方负责墓园的建设和经营。在没有经过民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从2004年开始在西安、咸阳私自设立办事处向外违规出售墓位。经调查,其《墓位权证书》上盖的公章是私刻的,根本不是民政局的章子。这意味着购买者手中现在持有的墓位证明也属非法。
鲁新社说,按照省上的规定,只有《骨灰安放证》才是证明公墓墓位的有效证书,而现在办事处给购买者办理的《墓位权证书》根本就无法证明。
为何两年未发现承包方违规行为?
回应:承包方在事情败露后不再露面
该负责人说,按照当初签订的承包合同,所有墓位的购买手续都应在墓园办理,但民政局管辖的范围就是三原县,其在西安、咸阳设立办事处平时在检查中根本发现不了。去年8月份,经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民政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责令承包方立即撤销其设立的办事处,没想到承包方在事情败露后就不再露面,目前,局里已经向三原县公安局报了案。
已经售出的墓位如何处理?
回应: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三原县民政局还未与承包方陕西宏宇保健品公司解除承包关系,墓园的开发建设工作目前处于停滞阶段。对于已经售出的墓位如何处理,鲁新社说,现在只有等着公安机关结果出来后再说。
“炒墓”最高将罚50万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民政部在南京市召开《殡葬管理条例》座谈会,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稿)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为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