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打工男孩因工失去左臂 老板拒付治疗费用

  文/万里行机动暗访组记者王黎明

  图/中国质量报记者高伯海

  打工第七日致残

  “啊!”随着一声惨叫,于浩的左臂被卷进了机器里。待他明白过来,左臂已经从他身上消失。“我的胳膊呢?”面对儿子的哭闹声,一直守在病床前的父亲于成国强忍泪水:“孩子,没事。”

  因为学习成绩差,念到初二,不到15岁的干浩再也不愿意去学校了。遭到父亲于成国的一顿打后,于浩再也没走进校门。

  由于担心孩子在家里学坏,于成国想给儿子找个有熟人看管着的地方打工。2005年春节前,于成国的弟弟于成刚从北京打工回来,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弟弟。于成刚随即找到了他所在工厂——北京伟利佳化纤棉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振银,他俩不但同在一个工厂,而且还是老乡,于成刚所在的天津蓟县东塔庄镇北王庄与张振银所在的张庄只有3里地之隔。

  张振银很痛快答应了于成刚的请求,答应带于浩去厂里上班。

  2005年2月17日,张振银、于成刚、于浩和张勤四人一同来到北京伟利佳化纤棉公司。当天下午,张振银对于浩进行简单的交代后,于浩就开始了工作。于浩对于张振银当时的交代还记忆犹新:“他让我在一个本上写上姓名和住址,然后交代了句‘干活时要注意点安全’。”张振银告诉干浩,在试用期3个月期间,月工资400元,对于正式工资,试用期过后再讲。

  此后6天,于浩与其他工友一起一直干些杂活,直至2月23日正式上班。这天,于浩被分到生产车间,负责往机器里送原料。刚走出校门的于浩对于新的环境和生活既陌生又兴奋,干起活来格外卖力。可他哪里知道,厄运马上就要降临到他头上。

  对于1990年9月28日出生,不足15岁的于浩来说,上午半天的体力劳动,让他有

  些吃不消。当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下午又出现在车间后不久,厄运降临了。在往机器里送原料时,一不小心自己的左臂连同原料一同滑进了机器里,“啊!”一声惨叫惊呆了一旁的工友高海涛、小豹、于成刚等人。工友们赶紧关掉电源,把于浩从机器里拽了出来,而他的左臂早已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的北京伟利佳化纤棉有限公司,是北京卡森帝诺服装有限公司的一个分厂,于浩出事后,伟利佳公司把情况紧急向总公司进行了汇报。

  很快,总公司总经理徐常忠、总公司生产部经理赵万利、伟利佳厂长张振银等将于浩送到了附近的垂杨柳医院,医生察看病情后告知:需要紧急手术,但这里做不了,得赶紧去大医院。

  他们随即赶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医生诊断为:左上肢挫灭伤、血管神经损伤、皮肤剥脱伤、多发骨折,需截肢手术。在场的人都不敢签字,于是于成刚拨通了于浩爸爸于成国的电话。此时,得到消息的于成国正紧急从天津赶往北京,“你必须对大夫讲,花多少钱也要保住这条胳膊!”电话那头,于成国态度异常坚决。众人解释不通,医生接过了电话,才做通了于成国的工作。

  正当医生准备手术时,医院传来消息:没有床位了。没办法,干浩只得再次转院,又来到武警二院。

  当晚6点,于成国赶到北京,等待他的是“左上臂清创截肢术”签字单,看了看神志不清、浑身是血的儿子,于颤抖着签了字。

  晚上8点40分,手术开始,2小时后,手术结束。

  “我的胳膊呢?”清醒后的于浩发出了第一声问话。因为担心儿子想不开,于成国强忍泪水安慰儿子道:“孩子,没事。”

  父亲其实最清楚失去一个胳膊对于一个不满1 5岁的孩子意味着什么:生活不能自理、成家困难,更重要的是,甚至会摧毁孩子对生活的信心。

  可这一切,他还不能告诉于浩,毕竟于浩还是个孩子。

  只是个孩子的于浩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左臂:不到合法工作年龄就来到工厂打工;工厂在未核实于浩的年龄并没有进行岗前培训的情况下,就给安排到生产车间,直至悲剧发生。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有关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很显然,北京伟利佳化纤棉有限公司的做法与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显相背离。

  法律是最后的依靠

  在支付了27400元医疗费和19000元假肢定金后,企业再也不愿拿出一分钱了,更让干成国气愤的是,企业开始不承认与于浩有劳动关系,“你只要承认于浩是来我这玩的,赔钱的事好商量。”老板直言道。私下协商解决的大门被企业关闭之后,于家只能依靠法律为他们作主了,他们期待着法律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结果。

  于成国告诉记者,在于浩刚出事时,企业对于病情的治疗还是很积极配合的,“到假肢厂交定金开始,企业的态度明显就变了”。

  3月25日,住院一月有余的于浩出院了。当天下午,徐常忠、于成国等人带着于浩来到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公司定做假肢。登记儿子年龄时,于成国随口说出了“16岁”,这时站在一旁的徐常忠赶紧对于成国说道“不对吧,是18岁吧?”“他是16岁!”于成国肯定地回答。实际上,1990年9月28日出生的于浩还不满15岁,而按照于成国所在农村老家的习惯,人的年龄都按虚岁计算,这也是于成国为何说儿子16岁的原因。

  假肢厂的登记表中,于浩的年龄最终写为16岁。

  于成国的坚持让企业感到了压力——使用不满16岁的童工是违法行为。企业对于于浩的真实年龄清楚吗?于浩当初来工厂打工是厂长张振银带来的,而张振银与于浩的天津老家只相距二三里,对于彼此家里的情况都非常清楚。另外,在于成刚给张振银介绍于浩时,就已经把于浩的真实年龄告诉了他。显然,厂长张振银是知道于浩真实年龄的。无奈之下,于成国找到了周明并与他有了三次接触。

  第一次。“孩子在我这出的事,我就得管。让孩子学点东西,学成了还在我这干,我一直都管他。”周明对于成国说道。“孩子我养着,我要求一次性解决。”干成国随即向周明提出了一次性赔偿于浩50万元的要求。“你要50万有什么用呀,人一生50万哪够用?”周明坚持要养着于浩,而对于一次性赔偿,他没有给出正面答复。双方不欢而散。

  第二次。干成国、于成刚两人找到了周明。还未等于成国说话,周明指着于成刚大声呵斥道:“你带这么大点孩子来,你不是害我吗?”说完,周摔门而去。

  第三次。4月2 2日,于成国再次找到周明。“你要钱可以,但你得承认孩子是上这来玩的,不是上班,还要立字据。”于当即反驳了周:“如果孩子是上这来玩弄伤的,我们一分钱不要都可以。”

  与此同时,厂长张振银找到于成国夫妇:“只要你们给我写个于浩今年17岁的字据,什么事情都好办。”

  “五一”前,于成国拨通了周明的手机:“周总,假肢做好了,你看余款怎样解决?”“你还向我要钱,徐常忠的钱都贴进去了。”周明的态度异常强硬。

  “他们现在一不承认于浩曾在厂里干过活,还把以前厂里支付的费用说成是徐常忠个人出的钱,他这不是胡说八道吗?”看来,通过私下协商解决于浩伤残赔偿金的可能性是彻底没戏了,于成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法律的公正。

  其实,法律留给于成国的时间也不多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必须在出院之日起60日内提起。而5月25日,即是终止日。

  得到这个信息后,于成国一家三口5月10日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局。精神紧张再加上连日的悲痛,说话本来不利索的于成国还没把情况说完,劳动局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便打断了他的话:“你来这不是为了跟企业要钱吗?你得找仲裁,我们只是处罚企业,和你没关系。”而到了仲裁工作人员处,同样是不等于成国把话说完,对方即仍出话来:“你得去找安全生产管理局。”于成国又连忙跑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听完于成国的叙述后说:“我们也是针对企业的,你要索赔还得找仲裁。”就这样,工作人员的几句话,已让于成国这个外地农民在北京城里转了半个圈。

  问路、赶公交车、排队、向工作人员叙述悲痛的一幕幕,一家三口早已疲惫的身心再次经受考验。

  5月13日,干成国终于把申请工伤认定的手续办完,现在就等15日后出结果了。

  有关法律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童工伤残纠纷,通常要经过伤残认定、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等程序,这个过程往往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甚至更长。

  母亲的忧虑

  怕孩子母亲卢月梅经受不住打击,直到于浩出院后,于成国才向卢月梅告知儿子的真实情况。“当时我就受不了了,咋觉得那天这冷呢,我哭呀哭,我要见我的孩子。”说到这,她早已泪流满面。记者看到,她那双腿抖动得厉害。于浩是夫妇俩的独生子,更是母亲的心头肉。

  农历正月十五的下午,天津蓟县东塔庄镇北王庄像其他村庄一样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之中。卢月梅收拾完屋子正和邻居们拉家常,“叮呤呤,”家里的电话骤然响起。接听电话的丈夫于成国表情凝重一言不发。“嘛事呀?”卢月梅不由得问道,“没事,孩子的手碰着了,不严重。”至于详情,丈夫不愿多说一句,就急忙赶往北京去了。

  为了避免卢月梅起疑心,弟弟特意打来电话安慰:“我们见到于浩了,就是机器碰着手指头了,过几天就好。”即使这样,自从丈夫去北京后,卢月梅整天茶饭不思一心想去北京看儿子。“他才14岁呀,万一出点意外,我可怎么活呀!”由于担心卢月梅经受不住打击,于成国等人决定暂时不告诉她实情,当她提出要去北京看于浩时,于成国就以“路不好走、孩子一个星期就好了”等借口稳住妻子。

  3月25日,于浩出院。待把于浩安顿在假肢厂后,于成国等人回到天津准备把实情告诉妻子。4月9日下午,于浩的姥姥给卢月梅捎信:“有点事,来一趟。”“我一进屋就觉得不对,因为他爸还有他老舅都在呢?”卢月梅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

  “他爸,你咋回来了,孩子呢?”不得已,于成国告诉了妻子实情。卢月梅哭了一个下午:她埋怨丈夫为何不早告诉她实情,她担心孩子受不了那么大的罪。当晚,谈到孩子的情况,夫妇俩又抱头痛哭,一夜未眠。

  第二天,夫妇俩来到北京,在假肢厂,卢月梅见到了儿子。看到儿子空荡荡的左臂衣袖,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抱着儿子大声痛哭。“走时挺好的一个人,怎么胳膊说没有就没有了呢?”4月16日,记者第一次见到于浩一家人时,他们正在假肢厂的病房里。母亲卢月梅拿了块热毛巾正小心地擦拭着于浩的伤口,于浩稚嫩的脸显得黄而瘦,见到记者后,怯生生地叫了声“叔叔”后就再也不肯说话。

  于浩已深感失去左臂对自己生活的影响。他告诉记者,现在穿裤子对自己都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母亲卢月梅告诉记者,家在农村,那都是体力活,于浩现在自己照顾自己都困难,更别提干活了。夫妻俩除了担心儿子生活自理能力外,更担心身残对孩子心理的影响。

  实际上,肢体的残疾已经影响到了于浩的性格,他母亲告诉记者:“以前这孩子根本不怕生人,跟谁都能聊到一块,可现在就不行了,特不爱说话。”孩子的细微变化母亲都看在眼里,更急在心里。“如果孩子因为身残而导致性格孤僻或者自卑,那孩子的下半生更难了。”这是夫妻俩最担心的地方。

  “现在最主要的是要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母亲卢月梅的话还没说完,医生这时进来叫于浩练习假肢的使用,“假肢已经做好了,可哪有钱交剩余的款呀?”母亲顿时又担忧起来。据假肢厂工作人员介绍,于浩的假肢已经做好,但还差4万多元的尾款没交,所以做好的假肢也不能安在于浩身上。对于靠种地谋生的于成国夫妇俩来说,4万多元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那有什么办法呀?”卢月梅自言自语道,“现在我们只能等劳动仲裁或法院给孩子要些伤残费,否则孩子真的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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