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两件东西的钱,买了三件,回家的路上北京李女士的车里一直播放着欢快的歌曲。可是,让她始料不及的是,这种实惠的“捆绑式”销售,“绑”给她的不是实惠,被“绑架”的却是她自己。
前些日子李女士在一家电器城买了一台价值800元的电磁炉和1500多元的微波炉,商店还免费赠送给她一个电饭煲。结果电饭煲在使用中出了质量问题,找商家时,卖场工作人员解释说,电饭煲是商家“白送”给她的,出了质量问题一概不负责任。
“新年来临之际,各种促销让人眼花缭乱,许多商家利用打折、清仓处理、大甩卖、反季节销售等口号吸引消费者,但是每年这个时候消费者被欺诈的投诉也随之增加。”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今天告诉记者,在各种促销活动中,对“捆绑式”销售应格外引起注意。
捆绑销售涉嫌强迫多数消费者有经历
“67.2%的消费者接受过捆绑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由此认为,‘捆绑销售’作为商家的一种营销策略将逐渐普及化、大众化。”这位负责人援引了近期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消保委对捆绑式消费状况的调查结果。
调查表明,70.4%的消费者认为在电器、手机销售、食品商场、美容美发行业捆绑销售最普遍。有37.5%的消费者选择捆绑式销售最重要的原因是感觉价格比较实惠;56.7%消费者是因为喜欢A商品,即使不喜欢附属B商品,也会选择购买;76.9%的消费者认为捆绑的附属商品质量往往不令人满意,且不是很实用,存在强迫性。45.6%的消费者在捆绑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中遇到过侵权行为。
搭售货品几多差借口白送逃责任
据浙江的这项调查报告显示,结合近几年投诉情况,消协方面对商家捆绑销售涉及的侵权行为做出如下描述:
有的商场、超市往往通过“捆绑销售”、“化整为零”手段,将一些快过期或已过期的食品销售出去。
捆绑销售常常以“套餐搭配”的形式来吸引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但往往是畅销搭配滞销的,品质好的搭配品质差的,赠品出问题,商家自行免责。当消费者在被商家宣传的优惠价格打动、把A、B商品抱回家后,B商品往往出现质量问题,而商家往往以“白送”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
特价清仓是障眼背后陷阱商家明
中消协这位负责人同时还列举了目前商业促销中的种种问题,一如不良商家以“特价”为饵,借机将劣质、“三无”商品和库存过使用期的商品夹杂在其中兜售;二如以虚假“清仓”为名,把残次品掺杂在清仓处理的商品中坑害消费者。许多不良的流动商贩租用临时的营业用房,无证无照营业,在短期内实行虚假“清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发现质量问题再去找人时,就有可能发现商家已人去柜空。三如反季减价,消费者图便宜购买反季商品。反季商品买到家后,一般都不能马上使用,要长时间放置,消费者也就不易发现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到使用时,一些商品已超过了保修期限,即使使用不长时间就出现质量问题,也不能得到良好的三包服务。
促销商品不退换法律从来不买账
中消协这位负责人指出,无论是“处理品”还是“促销品”,如果有瑕疵,商家须事先明示,以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但无论何等瑕疵,都不能影响正常使用、不能有质量问题,不管是“促销”、“特价”还是“降价”的商品,商家不能对质量问题免责。各地消协都纷纷发布消费警示,其中突出的是强调无论以何种名目售出的“促销品”,不过是商家为了促进销量而给货品贴上的标签,在法律上与其他的商品并无不同之处,仍然属于三包的范畴。商家称“促销商品不予退换”没有任何依据。消费者所购买的促销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
商家春节促销手段背后玄机多
2009-01-24 17:06 法制日报 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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