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两个价值为9100元的水晶花瓶,想不到竟是玻璃摆件,日前,北京市消费者井女士将商家华联新光百货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货款9100元并赔偿检测费、误工费600元,共计18800元。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井女士介绍,今年9月22日,她在华联新光百货有限公司以9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个水晶花瓶,后对花瓶的材质产生怀疑。9月24日,她委托北大宝石鉴定中心对两个花瓶予以检测鉴定,鉴定结论确认两个花瓶均为玻璃摆件。其后,她带着花瓶和鉴定证书找到了新光百货和辖区工商所协商解决办法,均未果,故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水晶瓶变玻璃瓶 华联新光百货被诉双倍索赔
2008-12-08 13: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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