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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治成大病 北京京华友好医院称自己无过错

时间:2011-05-17 17:57来源:维权网 作者:
  

   医院、药店做广告已经是十分普遍的事,许多消费者甚至以广告作为自己就医的指南,医院的广告种类繁多样式花哨,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很难从中分辨真伪。近期维权网接到北京王女士的投诉,称其父亲因为在北京京华友好医院治疗了静脉曲张,而导致现在住进重症监护室,而北京京华医院则拒绝过错,以及承担任何责任。

  病越治越严重

  王女士向维权网编辑反映她的父亲王老先生腿部患有静脉曲张, 2011年4月3日在北京一家媒体上看到北京京华友好医院刊登治疗静脉曲张的广告,广告称其使用“无创伤、不手术、无疤痕、快捷简便、疗效确切、不受年龄体质的限制、不影响工作和正常行走,随治随走,愈后永不复发的‘介入导融术’”。

  4月19日,王女士陪同父亲前往北京京华友好医院就医,接诊的是该医院外科主任马永库大夫,“他认为我父亲的高血压不利于静脉手术的治疗,让先行药物降压。”于是王女士同父亲便听从马大夫吩咐进行第一次治疗前的药物降压。

  4月22日,王女士陪同父亲再次来到北京京华友好医院,早上8点45分,在未告知患者及家属血压的情况下对患者进行了手术,用药为“消痔灵”。

  直至9点时,院方突然告知王女士,患者“因药物过敏引起不良反应正在抢救”。王女士说,“抢救到下午三点,我父亲的仍然处于昏迷状态,院方迫不得己才将我父亲转到306医院进行抢救。”经306经院CT认定为用药不当引起的脑出血,并进行了开颅手术,当时“京华友好院方承认自己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愿意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且就此事达成了书面协议”。

  然而,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当王女士垫付了父亲抢救的医疗费后,京华友好医院却突然拒绝履行协议,并拒绝支付任何上述费用,以及承担任何责任,时至今日,“我父亲仍然在306医院重症观察室。”

  本来只是一个静脉曲张的小问题,现在却成了要命的问题,病越治越大,王女士悲愤交加,要向京华友好医院讨个公道,同时质疑京华友好医院的手术和抢救资质。

  京华友好医院:只是药物过敏

  京华友好医院的负责人王丙表向维权网编辑表示,他们在治疗王老先生的过程没有任何过错,对于为什么王老先生的病情会越来越严重,他也不清楚。

  王丙表告诉维权网编辑,京华友好医院是一级医院,具备在普通门诊注射的资质,在治疗王老先生的过程中并不是手术,采用的是门诊注射方法,用药确实为消痔灵,王老先生只是普通的药物过敏,当时医院也把他抢救过来了,医院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王丙表院长向维权网传真过来王老先生就诊的门诊病历和马永库大夫进行抢救记录,证明医院在抢救措施上并无不当之处。

  患者家属对医院的用药和治疗手段均产生质疑

  北京市卫生局12320咨询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维权网编辑,一级医院相对于三级医院来说抢救设备简单,在患者病者出现突发状况时,应当及时进行抢救,同时联系转至有设备条件的高级医院。

  另外,据相关资料显示,“消痔灵”的主要是适用于痔疮的治疗,并未提及有治疗腿部静脉曲张的使用方法。“介入导融入”的使用和治疗范围则主要是用于前列腺炎的治疗,没有任何涉及治疗静脉曲张的之处,该治疗技术是否属于“普通门诊注射”范围,属医学专业范畴,暂无法判定。

  对于京华友好医院的用药和抢救措施,王女士均表示存疑,并且认为京华友好医院在事故发生后却并没有将患者及时移转至三级甲等医院,而是在设备条件简陋的情况下自行“抢救”了6个小时,违反了行业规定,此举导致了王老先生的病情加重。

  截止到编辑发稿前,王老先生仍旧在306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中观察。对于此事,王女士及家属已经决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父亲的合法权益。杨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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