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当然是拨打接听电话和收发短信等,这个简单的道理谁都明白。然而,有的消费者购买手机之后却问题不断,大量的时间甚至花在了维修上,以至于有人戏言手机又多出了“被修理”这样一项功能。
最近,315消费电子网便接到一位广东刘先生的,称其购买的中兴手机在两个月内因同一故障修理了数次,不仅未修好,维权时还遭遇了厂家的“封口令”。
刘先生告诉315TS,购买中兴手机后半个月就出了故障,随后他送至厂家指定的维修网点修理。
第一次修理花了17天,但拿到手机的次日就无法开机,必须拔掉电池断电后才可以开机,刘先生再次将手机送回维修点修理。
第二次修理用了20天,据说换了主板。这次维修感觉比以前好用了很多。不过好景不长,随后不久,该手机只要接收短信,便会自动关机。
第三次送修时,刘先生被告知厂家已不再生产此型号的手机,拒绝修理。
产品还在保修期内维修网点怎么能单方面终止三包服务?出于不满,刘先生了中兴通讯,经过交涉,中兴通讯同意继续维修。
然而,第四次送修,问题仍未解决,随后,刘先生又送修了几次,手机故障依旧。
刘先生一气之下到315消费电子网。315TS受理专员第一时间将刘先生的转给了中兴通讯售后处理,对方承诺为刘先生更换同型号的手机。
出乎刘先生意料是,他迟迟未能等到更换的新机,却等来了中兴通讯的“封口令”。
据刘先生介绍,中兴通讯广州办事处的“杨欢”(音)给他打来电话,要求他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保证不再中兴通讯,否则不能去保修中心领取手机”。
对于此无理要求,刘先生断然拒绝。中兴通讯的工作人员于是改称,换机可以,但按照有关规定,他不能再要求换机。为了打消刘先生对于新机的疑虑,工作人员一再声明,该手机出厂时经过严格检测,保证没有问题。
当天下午刘先生顺利拿到“新手机”,不过,未等开机他就发现手机的外壳有裂痕,电池后盖不能100%扣上。对此问题,他联系了中兴广州售后杨欢,但杨欢表示他已把刘先生的问题手机寄回了厂家。
“经过3次维修和换机,来回消耗了2个多月的时间,竟然换了这样一部机,我对中兴的售后服务完全失去了信心,我坚决不能再把手机丢在邮寄途中,我要求厂家邮寄2个新机过来供我选择”,刘先生这样告诉笔者。
对于刘先生的要求,中兴通讯一直未表态,但也没拿出其他的解决方案。对此,刘先生表示会继续,杨欢竟称:“随便,谁都没关系!”。
《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明确规定,手机因同一故障连续修理两次仍不能修复,消费者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可在经销商处更换手机。更换之后的手机经两次修理仍存在故障,消费者可要求无条件退货,退货金额为消费者当初购买手机的数额。
在刘先生的案例中,他的中兴手机已经连续修理了不止两次,且同一故障未修好后又出现了其他“并发症”,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厂商理应给用户更换新机,而不是要求用户换机时还要签一份不再的协议。
一部手机如果频繁地维修,并且维修时间远多过使用时间,用户的失望之情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厂商本应该做好安抚用户的工作,而不是找各种理由来拒绝正常的保修,更不应该在面对用户的时,说出“谁都没有关系”之类的话。因为这样不仅让国家三包规定有成一纸空文之嫌,更会让企业苦心经营的品牌形象受损,试想,有哪个用户能忍受频出问题、售后服务又让人倍受气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