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黑网吧达到一定金额的,不再仅是没收电脑处以罚款,还可能蹲监狱了。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万盛区一位男子因为非法经营黑网吧长达1年多,非法营业额达到5万余元,成了全市首例移交司法机关追罪的黑网吧犯罪案件。
今年1月上旬,根据群众举报,万盛区工商局在该区丛林镇一民房内查获一家黑网吧。该黑网吧有电脑10台,经查,投资人吕某曾于2003年7月、2004 年6月由于无照从事电脑游戏和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受到过工商部门处理。相关证据显示,从2007年11月到今年1月被查获期间,该黑网吧的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余元,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为有效制止黑网吧行为,万盛区工商局作出了没收吕某网吧电脑的处理决定,同时,鉴于吕某非法经营网吧,经营额达到一定数额,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今年3月,工商部门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补充侦查后于今年6月移送万盛区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今年7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万盛区法院在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经营额达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宣判后,至昨日上诉期满,吕某都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效力。据了解,这也是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打击非法经营的黑网吧,首例移交司法机关追罪的黑网吧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