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经适房公示中,出现一名身份证号为“111111111111111111”的人。
公元1111年11月11日出生的人,竟然在千年之后申请经济适用房,这实在有些荒诞不经。面对记者采访,宣武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道出缘由:这位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号,在请示市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把“111111111111111111”作为其身份证代号,录入到保障住房审核系统。
从表面上看,“最牛身份证号”只是一个因误会产生的黑色幽默,但其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更值得我们追问。
首先,在经济适用房丑闻接连曝光的当下,申购者身份已经成为敏感话题,而18个1组成的身份证号明显有违常识,不明就里的社会公众不可避免地产生误会和猜测。为什么有关部门不是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前面,而是在事后引发网友质疑、媒体调查时再做解释?
其次,明知身份证信息缺失,为何没有其他资料公示予以补充?面对特殊情况,有关部门本该公布其工作单位、现住址等补充资料予以代替。因为,对内部人士来说,这个临时编号是系统必要的技术符号,然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公示而言,就是一堆毫无意义的重复数字,并没有任何信息公开和监督价值。如此“偷懒”,岂能怪公众多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