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觉得,有证据、有证人,名牌产品打个假没啥难的。但实际却远非如此,如今市场上公开造假、售假的现象越来越少,但是冒充名牌“亲戚”的却越来越多。一些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利用各种方式误导消费者将其认成名牌,从而以次充好、自抬身价。十一前夕,一个建材产品商标侵权的终审案例,极具借鉴意义。据悉,这是该类案件的中罕见的胜诉裁决。
鹏鸿艰难打赢官司
最近,一个商标侵权的终审判例,让正苦于“战斗无果”的企业看到了一丝曙光。
今年2月份以来,“鹏鸿”文字+图形组合的商标所有人鹏鸿木业陆续接到消费者电话,询问“新鹏鸿健”细木工板是否其子品牌。之后,鹏鸿发现京城好几个建材市场销售的“新鹏鸿健”细木工板在品牌标注、宣传海报和合格证方面均模仿“鹏鸿”的色彩和样式。
于是,鹏鸿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新鹏鸿健”品牌持有人和经销商告上了法庭。但是,维权过程并不顺利,一审法院认为,“新鹏鸿健”并未单独使用“鹏鸿”两字,因此宣传和产品名称喷码,并不侵权。经过了更多举证,二审法院才终审裁定,鹏鸿木业获胜。
侵权方式更加隐蔽
为什么看似简单的一件事,解决起来却困难重重呢?“现在他们傍名牌的手段越来越狡猾了,打法律擦边球,让你不太容易抓到把柄。”谈到此次诉讼过程,鹏鸿木业北京分公司经理金田,一脸苦笑。”
由于鹏鸿曾经请公证处做过证据保全,所以记者看到了相关证据,发现“新鹏鸿健”为了销售,还真是“用心良苦”。
原来,“新鹏鸿健”在销售过程中一直使用了“新鹏鸿健”四个字,也就是他们合法的注册商标。但是,在产品正面粘贴的合格证上,他们将“新”字的字体和大小明显与后面的“鹏鸿”两字做了区分,且后面使用了“健康”两字,5个字并列一排连读为“新鹏鸿健康”,这很容易使消费者联想到是“鹏鸿”的一种产品,具有健康特性。且如果按照先读“新鹏鸿健”再读“康”进行断句,并不符合中文的断句习惯和语法规则,消费者显然按照先读“新鹏鸿”后读“健康”,进而产生误认。
此外,其宣传海报中的“鹏鸿”两字与前面的“新”字和后面的“健”字相比也显著突出。同时,产品侧面的“新鹏鸿健康新材质”喷码的字体、大小和颜色虽然均无差异,但是如果将“新鹏鸿健”与“康新材质”断开,也不符合中文的断句习惯和语法规则,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
基于此,北京市二中院认定,侵权事实成立,判决“新鹏鸿健”立即停止其侵权销售行为。
企业维权进退两难
虽然,官司是打赢了,但是鹏鸿木业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为此付出了半年多的时间成本,而获得的资金赔偿却不够花费的零头。这也是许多名牌企业共同的烦恼。
几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管理人士都告诉记者,即便是知道有这样的现象存在,也不好管。“人家注册了,在工商手续方面就合法了。至于宣传,我们更没法管啊!您说,就像“新鹏鸿健”这样的,法院第一回判都胜诉了,我们能不让人家卖吗?”
对此,法律界人士则相对乐观——虽然,在中国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对于今后的类似诉讼毕竟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北京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梁远川律师认为,企业可以围绕自身品牌将相似品牌都进行注册,从而起到保护目的。同时,企业应该进行长期监控,对于相似品牌的注册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异议,使其不能合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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