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空间”原是生活阳台改造而来
本报记者 陈相明
“现在赠送面积的楼盘这么多,如果不送一个房间的房子连看都不想看。”看房半年的卢小姐对记者说,她已经不满足于开发商只送露台、凸窗和入户花园了,最喜欢的就是赠送面积能够改造成一个独立房间,“这样的面积才实用”。
正是抓住了像卢小姐等自住客的这种心理,近期不少新楼盘都打出了赠送房间面积的广告:“一房变三房”、“80平方米拥四房”、“送露台不如送主卧”……不过,日前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某些楼盘所谓“送房间”,其实并不实用,赠送面积改造成房间后,不但会导致厨房、厕所等功能受到影响,而且装修改造还要多花好几万元。
“增值空间”原是生活阳台
“简直就是忽悠人,改造出来的房间一点都不实用。”读者纪先生反映的是位于龙岗区布吉深惠路上某新楼盘存在的现象。该楼盘近日宣称“山景两房+1”、“南向两房+2”、“南向3房+2”,但是纪先生看了样板房后感到困惑了,因为所谓的“增值空间”其实就是原来的生活阳台,按照样板房所展示的效果,这个生活阳台被封闭起来,可以作为一个门口连着厨房的房间。
“但是,厨房和厕所就都没有窗户了,成为密封的,而且生活阳台没有了,热水器装在哪里?洗衣机放哪里?”纪先生很不满意这种所谓赠送的“房间”,认为还不如保留生活阳台更实用。
23日该楼盘开盘,记者在现场看到,选房的客户挤得水泄不通,据悉很多购房者是22日晚就开始在售楼处通宵排队,除了认为均价8700元/平方米比较合理,更多人是冲着该楼盘赠送的面积而来。记者注意到,在样板房中,宣称能改造成房间的生活阳台上,被铺设了美观的床铺和书桌;某些促销人员不断重复的,是“露台+阳台+凸窗+增值空间=赠送总面积达50平方米”,而在明显位置放着的“此样板房非交楼标准,仅做空间展示”标语,则成了购房者不太重视的信息。
据售楼小姐介绍,开发商不负担生活阳台改造成房间的大概一两万元的费用,这笔钱必须由业主支付,并与首期款同时上交。
价格计算方式易误导购房者
另外,由于存在赠送面积,所以某些楼盘在宣传的时候,就将赠送面积与建筑面积相加,再用总房价去除,得出一个更低的价格,宣称“高性价比”。
例如,位于盐田区梧桐路与海山路交汇处的某新楼盘,在其10月底推出两套特价四房单位广告中称:“一栋302复式四房(建筑面积121.18平方米,赠送面积约37平方米)总价160万,一栋303阳光四房(建筑面积113平方米,赠送面积约25平方米)总价125万,两套特价单位实际使用面积折算单价仅约8115元/平方米,同时带有2000元/平方米的精装修。”其实,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单价,这两套房子的价格分别是1.3万元/平方米和1.1万元/平方米。
看房最好看清水样板间
业内人士认为,购房者取得挑高阳台、飘窗等全部使用面积和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等一半使用面积,是基于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而非开发商所谓的赠送行为。所谓“赠送”不过是一种促销噱头。
另外,记者采访的多位中介市场人士表示,许多赠送面积其实并不实用,例如地下室、露台等等,准买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要被豪华装修后的样板房迷惑,看房最好看清水样板间。
开发商赠送房间 “增值空间”原是生活阳台
2008-11-26 11:00 深圳商报 陈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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