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杨超 陈亮 实习记者李贵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六大专家的集体倒戈,最近沸沸扬扬的雅培奶粉事件,似乎出现了一丝逆转的痕迹。至少目前,它的检举者正在从“原告”变成“被告”。
最近,雅培奶粉因为一份来自第三方调查机构CER Research的报告深陷“质量门”风波。但是这几天,报告中提到的专家之一,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裕明却率先声明,自己“是在咨询幌子下被恶意利用的所谓专家之一,CER不管其结论如何,手段过于卑劣!”
“质量门”突然演变成“利用门”,谁是谁非还很难看清。不过,所谓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却开始走进我们的视野。它们的报告是怎么出炉的?结论可信吗?到底有没有人来监管?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雅培“最差洋奶粉”事件,就是因为一份第三方调查报告而起。在这家调查机构的网站上,列出了其报告对三家在纳斯达克(微博)上市的公司股价的影响。当对某公司负面报告发布后,该公司的股票就会出现大幅下滑。以双金生物的报告为例,在其发布报告当天,双金生物的股价为10.75美元/股。之后双金生物的股价一路暴跌,最低至0.65美元/股,跌幅近16倍。因此其雅培报告背后的商业目的引人猜想。
“第三方”一般是独立于当事各方之外,不存在利益纠葛,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调查活动,所以“第三方调查”又称为公正调查。例如一些企业会邀请“第三方”进行市场占有率或顾客满意度调查,很多政府部门也越来越多的引入“第三方”进行效能评价。
由于行业特点,公正、科学、权威、真实本应该成为这一行业的立身之本,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记者以委托人的身份致电一家调查公司,要求进行多个知名品牌的满意度调查。
记者:帮我们把这个品牌,它的满意度能够做得高一点,可以吗?
第三方:可以,但是这个高的话具体什么级别,得有一个量衡的一个标准,咱们再具体定,因为你所谓的高的话咱们必须有一个执行的一个标准嘛,对吧?
记者:至少在北京海淀区这一块儿它能够在其他品牌中往前提,能不能在调查问卷中帮我把这个体现出来呢?
第三方:没有问题。
在另外一家知名的调查公司,记者得到的也是“能够造假”的答复。
记者:你们这个调查结果能够稍微倾向于那个品牌可以吗?
第三方:更倾向一点,按你意见走,是不这意思?
记者:对。
第三方:可以,没问题。
令人失望的是,记者调查的四家公司无一例外的表示,调查结果可以人为干预的,其倾向性也可以被左右。难怪有人毫不客气的指出,目前很多标榜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正在成为企业的雇佣品,卖假报告的比卖真报告的吃香,第三方调查的数据和结果成为某些企业拓展市场和营销服务的噱头,甚至是成为打压竞争对手的重要武器。
遗憾的是,对此国内行业标准尚未完善,没有相应的“游戏规则”,因此很多的第三方调查,实质上变为出资方掏钱排演的一出闹剧。
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教授:你说现有法律怎么去规范它,这个现在很难,咱们国家诚信体制没有建立起来,他干了缺德的事儿并没有一个严厉的惩罚措施或以后对他的整个经营、生存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这种环境下,你不可能相信任何公司和个人的操守问题。那么这一点呢,还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这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通过企业排名、产品排名等等这些方式来获得利益而使被排名的人受到损失了,那么受到损害的企业可以依法起诉它,也只能这样。
那么作为作为消费者,应该怎样看待第三方调查机构出具的类似报告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雁北:谁有权来发布产品的质量报告?这实际上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产品质量法》,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才应当定期地发布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其他机构如果说,我自愿来发布呢?可不可以?这时候我们一定要注意,如果是一个公开的发布,这个产品质量的调查报告会对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环境造成特别大的影响,所以发布质量调查报告一定要谨慎负责。
对于普通的公众来说,由专业公司对某一企业某一产品进行独立的调查,能够弥补监管部门的精力和能力不足,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但是目前第三方调查机构集体呈现的诚信缺失状态,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却扰乱了市场,因此以法律的手段加以约束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