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日期是2011年1月份的,但奖品兑奖期却截止到2009年。这明显就是过期产品啊。”谈到近日的遭遇,家住辽宁银州区的李小姐特别气愤。
李小姐说,5月12日,她在兴隆一楼超市看到小洋人妙恋这种饮料正在打促销,一罐小洋人妙恋红豆奶昔只卖一元钱。当时她看生产日期写着2011年1月21号的,由于还有好久才过保质期,所以就买了32瓶这种饮料。“第二天,我家孩子在喝饮料的时候突然喊道‘妈妈,我中奖了’。我拿起易拉罐的封盖一看,上面写着‘再来壹瓶’的字样。”李小姐说,当她仔细看了一下罐体上兑奖日期后,发现兑奖日期竟然是截止到2009年10月19日。
据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刘峰告诉记者,目前小洋人红豆奶昔这批产品已经在兴隆超市下架。“对于这种饮料发生生产日期和兑奖日期不符的情况,一种原因可能是生产日期涉嫌重新喷码,这就涉嫌属于过期食品;另一种是如果生产日期是对的,而兑奖日期是过期的,这种行为就涉嫌虚假宣传。”刘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