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路宝自燃事故并非偶然 多起事故应引起厂方注意
记者在网络上以“路宝自燃”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发现在2010年的4月、5月分别有两次路宝自燃事故的报道,一次在哈尔滨一次在琼海,2008年的一次自燃事件发生在海口。算上这次北京的自然事件,至少4起哈飞路宝轿车涉及了自燃事件。
5月1日,哈尔滨道里区田地街与尚志大街交叉口处,一辆行驶的哈飞路宝汽车突然起火。据司机讲,发现着火后,他立即跳出车门,但苦于无法灭火,只能看着大火将车吞没。1日14时许,哈尔滨道里区田地街与尚志大街交叉口处,一辆行驶的哈飞路宝汽车突然起火。大火中,路宝车被烧报废,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司机讲,发现着火后,他立即跳出车门,但苦于无法灭火,只能看着大火将车吞没。目前,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2007年2月25日,孙先生在海口滨海大道爱华汽车广场海南佳×汽车专营店,购买了一辆哈飞路宝汽车(牌照号码:琼AE8548)。2008年8月1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其妻驾车行驶至海口市滨崖路海垦派出所门口时发生自燃,造成发动机舱过火,仪表台左侧烧损。据孙先生介绍,事后,他第一时间把消息反馈给了该汽车售后维修服务部,要求商家给予赔偿。汽车行进途中发生自燃,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系“发动机仓内燃油泄露遇火花燃烧”所致,车主要求商家赔偿;汽车生产厂家认为是用户对原车线路进行改装导致自燃,拒绝赔偿。
关于哈飞路宝的自然事件我们将会进一步跟踪报道,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车辆自燃事故或发现车辆行驶过程有任何异常,可以与我们联系。而我们也希望哈飞汽车能够正面应对哈飞路宝的自燃事件,为车主及时提供帮助。如果车辆确实存在自燃隐患,应尽快制定召回细则避免侵害到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