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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投诉 皇明太阳能面临竞争日益落寞

时间:2010-04-12 15:18来源:千龙网 作者:
  

     近期,本刊频频接到全国各地消费者对皇明太阳能产品的投诉和抱怨,称其所购买的皇明太阳能热水器不但产品质量差,而且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更差。消费者买了皇明太阳能热水器,不但在经济上造成了损失,同时也给其生活带来不便,质量的无法保证和售后的不尽人意让消费者失望至极。为何这个享誉太阳能行业的金字招牌频频出现如此问题?甚至皇明集团多次被《现代快报》列入“黑名单”。皇明集团光环背后如今却是隐忧重重!
 

     消费者:产品质量出问题售后不尽人意
 

     山东德州的张小姐近期向本刊反映,她于今年8月份在宁津县时集镇盛隆商行安装了皇明集团的欧迪克太阳能,当时与商家说好了电热带在秋后给安上,可是结完账,售后服务说来安装却迟迟不来,而且太阳能漏水,不能用,张小姐多次打电话售后,售后一直以没空为由,不来维修。“自从购买了皇明太阳能,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当初承诺的售后也是忽悠消费者的,态度也十分的恶劣,真是对皇明太阳能彻底失去信心了”张小姐表示。
 

       另外,一位刘女士也对皇明太阳能提出投诉,她于2009年2月份发现皇明太阳能一根真空管爆破,不能正常使用,因为还在保修期内,刘女士随后联系当地经销商,得到的答复却是先前的经销商已更换,如果想要维修要收收费.刘女士又把电话打到皇明公司,随后经销商就来到刘女士家,看了看太阳能说是人为的,不在保修范围.刘女士跟他争辩起来.经销商又说太阳能不像是皇明的产品,说要修就收费.随后就走了,刘女士没办法又把电话打到皇明公司,公司的人要刘女士把太阳能及使用说明书的照片发给他们.又过了两天一个说是皇明的业务来了把太阳能及使用说明书和发票拍走,走前业务员说太阳能的说明书是真的,太阳能不是皇明的产品,叫刘女士找以前的经销商去,随后就不再搭理刘女士了.直到现在皇明也没给刘女士一个说法。
 

      “大半年过去了太阳能水箱也在漏水,不能使用,皇明太阳能的人也无音信.人再也没来过.真不敢相信如此知名的大品牌会是这样对待消费者。”刘女士无奈的说。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本刊立即发函至皇明公司核实了解事情真相。皇明公司一位文化中心部门的崔小姐查收了函件并告知本刊他们会去核实清楚,随后回复本刊。没过多久,皇明公司一位客服打电话要求本刊把投诉者信息反馈给他们,他们会去处理。
 

       可是直到记者发稿前,本刊没接到皇明公司的任何回复及对消费者事情的处理结果。致电皇明公司,工作人员称相关领导不在,工作人员却以不知事情为由没有任何答复。
 

       业内人士:皇明越来越不像太阳能企业忽视消费者必非偶然
 

     “皇明太阳能”到底怎么了?在涉足大量新领域后,如今的皇明,越来越不像太阳能企业了。”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在太阳能热水器行业打下基础之后,近年来,皇明太阳能展开多元化扩张——以“太阳谷”项目为主体,皇明实现了对太阳能制造、房地产开发、旅游观光,甚至教育培训等众多领域的扩张。
 

      如此多元化的扩张发展,许多业内人士及专家对皇明集团的做法表现出极大的质疑。皇明如此大张旗鼓的“变身”,到底是为了进一步做大太阳能,还是因行业内竞争激烈利润走低后,想“转战”其它领域以谋求新出路?
 

      另外一方面,皇明集团向多领域的扩张,未必能做好充分的工作准备,兼顾到每个领域的发展。质量和服务的水准也就难免出现疏忽,给企业自身和消费者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虽然,皇明太阳能被列入家电下乡名录,但是从众多消费者的埋怨来看,皇明品牌虽然牌子响亮,但是并没有受到太多消费者的青睐和支持。据悉,目前中国是太阳能利用率最高的国家,但消费阶层对其认知仍然有限,再加上如今政策上缺乏支持、银行惜贷,而皇明内部又被指出问题重重,种种压力把其推向了像创业初期给民众普及太阳能概念步履维艰的地步。如果皇明的一切“隐忧”都无法最终“释怀”,那么,在不远的将来,皇明千辛万苦所累积的知名度将毁于一旦。
 

      律师:“三包”是基本保留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如今产品的质量和售后的服务倍受关注,在遇到质量问题时,律师指出消费者要保留足够的证据,并且应该尽快采用法律的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现在很多厂家采用“缓兵之计”来麻痹消费者,以协商等借口故意拖延时间,这样一旦拖过时效期受害人也无法采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了。
 

      在产品质量纠纷救济途径中,不管是投诉、申诉还是起诉消费者承担了一定的初步举证义务。消费者应保留或者向销售者索要购买商品的发票,注意收集产品包装中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有关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说明,使用及售后服务说明手册,以及产品“三包”的有关说明。
 

      最后律师还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保留产品的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要核对收据上的商品是不是你所购买的型号。另外,收据上的印章要与企业的营业执照统一,认真核对防止商家从中捣鬼。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要保留现场、证据等必要证物,以便将来在法庭上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顾客是上帝何时才能说得出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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