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公布去年投诉情况,总量大涨七成
南方日报讯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广东老百姓对哪个消费领域的不满最多?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2009年受理投诉情况报告,其中,对移动电话机的单项投诉量达4468件,位居首位。
据统计,2009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500件,较2008年相比大幅上升70.88%。其中,涉及质量问题14638件,占投诉总量的40.1%。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这些投诉中,已解决207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91.5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 204件,加倍赔偿金额19.94万元;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消费纠纷的140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查办案件的罚没款为18.99万元;接待来访、接受投诉咨询17.84万人次。
●通信
电信服务“六宗罪”
统计显示,本年度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通信类投诉3275件,同比上升205.5%,占服务类投诉的23.17%,投诉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缴费存款账户有足够余额,因银行系统原因扣不了费,运营商却不分青红皂白停用户的机。
2、擅自开通套餐、彩铃、上网业务,擅自改变套餐收费标准。
3、网络信号差。
4、强行订制短信业务。没有事先向用户征求确认,或者向用户征求确认时,用户没有确认反馈,也视用户订制了相关业务。
5、垃圾短信、诈骗短信扰民。
6、承诺不兑现。主要在于消费者参加某些优惠赠送活动时,经营者的承诺未兑现。
●汽车
个人要求质检鉴定基本无门
作为重要的大宗消费品,汽车首次出现在广东单项投诉量前10位的排行榜中。据统计,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汽车投诉801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34.9%,其中,质量投诉占汽车总投诉量的38.08%。
省消委会表示,汽车投诉的调解难度很大,主要原因在于:1、汽车检测鉴定机构少,检测鉴定费用高,且目前消费者个人要求质量检测鉴定基本无门, 难以取得有力证据;2、维修、保养价格不透明,收费标准悬殊,更换小零件或进行简单保养也需要支付高昂的工时费、维修费,多则上万,少则也要上千元;3、消费者将车辆送修、保养时出现新问题,责任难以分清,是汽车本身质量原因引发的,还是维修不当导致的,使得汽车生产企业与维修厂互相推诿扯皮,拖延时间; 4、由于汽车国家“三包”规定迟迟未能出台,使汽车质量纠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一些汽车企业利用技术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将部分责任归咎为消费者使用不当,而自行承诺的“三包”更多只是包修,故意设置退换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