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竟在待机状态下突然“喷火”,引发一场火灾,将嘉定区嘉行公路41弄某号4楼的周先生家烧得惨不忍睹。事后,周先生的索赔申请遭“弹回”,被告知这台空调使用超过10年,其索赔权利已经“失效”。
超龄电器隐患多多,但谁又能想到,“休眠中”的空调竟也会自燃。
事发
去年10月2日下午,周先生在家突然闻到卧室内传来一股焦味,跑进去一看,一台三菱重工挂壁式空调正熊熊燃烧,火从空调内部冒出来,旁边窗帘也被烧着。周先生急忙拎起水桶自救,连泼了十几桶水后,火势终于慢慢减弱。此时,消防队员也赶到了。
“当时空调处于待机状态,不知道是怎么烧起来的。”事后,电工测试家中电路,证明电路并无问题,怀疑是空调的质量问题。
交涉
经清点,周先生拟定了一份财产损失清单,“地板翘裂,墙壁熏黑,加上装潢费,我一共损失2万多元。”
事后,消防部门出具了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西侧房间内空调机发生故障引起燃烧并扩大成灾。
据此,周先生向三菱重工空调售后服务部门交涉,但对方强调,这台空调购于1998年5月,已超过10年,过了使用寿命“有效期”。周先生难以接受。经多次交涉,最近三菱重工向周先生表示,愿意补偿1000元。
说法
昨天,记者联系到三菱重工空调上海方面的售后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上述处理意见有依据可循。根据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也就是说,周先生已经丧失了要求赔偿的权利。但为了息事宁人,他们愿意补偿给周先生1000元。
记者从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主任孙中敏处了解到,一般电器都有使用寿命,如热水器6-8年,冰箱8-12年,空调是10年。
空调故障引起火灾,难得听到;待机中“喷火”,更是少见。据协会掌握的情况,2009年因空调故障引起的火灾为二三起。“最好的防范办法是,用户平时注意产品维护及自我检查。”孙主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