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今日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了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这也是在商标案件中,苹果公司得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浦东法院认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双方商标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认定侵权缺乏依据。
按照诉讼流程,浦东法院的裁定不代表本案宣判,但此裁定不能上诉,唯冠方面只能接受这个裁定。
同时,这也只是此案的中间裁定,案件审理中止,但随着深圳诉讼的终审结果出炉,此案将继续审理。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向网易科技表示,本次只是案件诉讼的中间裁定,之后法院将继续审理。
22日上午,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iPad商标权案一审开庭,双方在交换证据的过程中展开激辩。
按照浦东法院目前的裁定,苹果经销商将可以不停止销售iPad,而后审理的关键也落在了深圳案件的终审上。
目前,对这起事件影响最大的深圳商标诉讼仍在进行,苹果起诉深圳唯冠要求依据合同获得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但是一审败诉,目前案件正在终审阶段。